普通类推免生综合评价 普通类推免生实行百分制综合评价,按综合成绩择优选拔。综合成绩 由学业成绩和考核成绩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85%,考核成绩占15%,即综 合成绩=学业成绩*85%+考核成绩*15%。 学业成绩指入学起至推免时修读的主修专业(不含双学位、辅修专业) 所有课程绩点折合的百分制成绩。
考核成绩评价具体如下:
1、评价因素 综合考虑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以及其他 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综合 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从严把握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和刊 物等。
2、评价方法 考核成绩以满分100分计。根据考核因素合理设置权重和上限分值。 具体如下: (1)参军入伍,服兵役(15分)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者赋分15分。
(2)德育评价(15分) 满足以下条件的根据相关规则赋分,赋分可以累加,但该部分总分最-4 高15分,不能超出上限。 参加志愿记录服务时长累计50小时及以上者赋分6分(以政府相关单 位出具的证明为准)。参与重大活动(如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抗疫期间志愿活 动等)表现突出者赋分10分(以政府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7〕6号),将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 系,完成国际组织实习并获得相关证明者赋分10分。
(3)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等评价(70分) 评价包括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和项目立项两类。根据以下相关规则赋 分,赋分可以累加,但各类赋分累加不得超出该类最高分,且该部分总分 最高70分,不能超出上限。
①学术论文(40分) 论文级别 作者排序 计分 第一作者 30
A1 类 第二作者 25 第三作者 20 第一作者 25
A2 类 第二作者 20 第三作者 16 5 第一作者 20
A3 类 第二作者 18 第三作者 16 第一作者
B1 类 18 第二作者 16 第一作者
B2 类 16 第二作者 14
C 类 注: 第一作者 A.要求论文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暨南大学。
10 B.论文第一作者为指导老师,则学生二作视为一作、三作视为二作,依此 类推;C类计数最多一篇。
C.期刊需属于专业相关领域,其等级按学校社科处当年公布期刊目录确定。
D.论文发表在纳入国家和学校等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黑名单期刊,不赋分。
②竞赛获奖和项目立项(30分)
赛事级别 级别 计分 排名要求 特等奖 国家级和世界级 18 排名前五 一等奖 16 排名前三-6 二等奖 14 排名前二 三等奖 12 排名第一 特等奖 16 排名前四 一等奖 省级 14 排名前三 二等奖 12 排名前二 三等奖 10 排名第一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 目(校内评定) 注: 国家级 8 排名第一 省级 6 排名第一 A.以上竞赛需属于校教务处当年公布《科技学术竞赛及创业获奖类项目参 考列表》里的专业赛事。 B.同类不同级别赛事或项目只以最高级别赋分一次。
五、优先条件 综合成绩同等情况下:
1、凡入选优异生培养计划的学生,经考核合格的,优先获得推荐免初 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2、有其他标志性成果者优先。
六、附则
1、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国际商学院应届本科毕 业生(内招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4 年9月9日颁布)同时废止。
2、本实施细则由国际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