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安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2021〕32号)、《安徽大学关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三大赛的激励办法》(校政〔2022〕37号)、《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奖励、学分课程、综合排名等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蔡敬民孙长银;副组长:高清维王守国黄志祥成员:朱欣春屈磊李学俊汪爱群胡学文高贵和陈寒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定推荐办法、推荐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推免生的推荐和遴选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推免工作。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负责人、教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等不少于5人组成,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各类推免生条件审查、遴选推荐等工作,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推免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推免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
二、推荐与遴选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要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创新项目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四)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素质评价成绩。各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创新项目、社会实践等素质评价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五)实施报备和回避制度。本单位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要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公告学校文件、公布专业分配名额和学生申诉渠道、公示拟推免学生名单等。学院公示后,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学院教学办,若推免工作中存在违纪情况,请联系学院纪委;学校公示后,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0551-63861202),若推免工作中存在违纪情况,请联系学校纪委(0551-63861581;jwb@ahu.edu.cn)。
(七)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推荐对象和遴选条件
(一)推荐对象我校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3学年已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不少于120学分;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成绩计算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学院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素质评价成绩×0.1。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统计范围为前三学年学生所修课程(即学生在校期间所修全部课程),辅修课程不计算在内;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不计算补考成绩、不计算重修成绩,旷考记为0分。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素质评价成绩加分要求见附件。具体要求: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居本专业年级前40%(文典学院除外);素质评价成绩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且加分后综合成绩名次递进最多不超过3名。
(四)素质评价在将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遴选指标的前提下,考虑以下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指标(素质评价指标),并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创新项目、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中的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不累加计算。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推荐免试研究生素质评价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
1.科研成果: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以第一完成人获批的国家发明专利。论文和专利必须以安徽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2.竞赛获奖:获得国家级学术科技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以学生参赛时最新版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竞赛项目和当年教育厅公布的A、B类竞赛中的国家级赛事为准,国际赛事以安徽大学国际赛事认定总表(2023年3月15日教务处网站发布)为准(竞赛认定汇总表见附件2)。3.创新项目: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合格结题(以结项证书为准)。4.社会实践:在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认定,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3861622)或累计参加志愿服务100小时以上(由校团委认定,联系人:阮老师,联系电话:63861121)。5.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军功、优秀士兵称号、旅团级机关嘉奖之一,退役复学后,其修完本科规定学分,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伤残军人、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学生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60%)(复学后调整专业的按调整后计算),可以获得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四、名额分配
(一)分配原则1.文典学院推免生指标为毕业生数乘以50%;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专业的推免生指标为毕业生数乘以20%;2.上一届本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研率大于等于33%、小于40%的专业推免名额在学校本年度基础比例基础上增加3%,大于等于40%的专业增加5%,新增专业首届毕业生推免生指标为毕业人数乘以学校的基础比例。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3。
(二)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选拔工作见《关于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安徽大学第27届(2025-2026年度)研究生支教团队员的通知》(附件4)
(三)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按上级指定的接收单位、对口专业和名额定向划分,共2个名额。
(四)具备推免资格且接受学校资助出国攻读研究生的学生需放弃推免指标,与其他原因放弃的推免指标一起由学校收回,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再行分配。五、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根据教育部安排,推荐工作于9月28日前结束,接收工作于10月20日前完成。
(一)公布方案9月7日17:00前,各学院公布学校推免文件,并将学院指标分配方案、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专家审核小组名单、报备名单、回避名单(格式见附件5)报教务处审核。
(二)学生申请、学院考核9月9日12: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9月18日,学院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含姓名、学号、专业、学分加权平均分成绩、素质评价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排名等),经教务处审核后进行公示,并公布学生申诉渠道(学院教学办和学院纪委联系方式)。9月18日17:00前,将《安徽大学2025年度推荐免试名单一览表》(附件6)(电子版)及推荐学生成绩单PDF版(命名方式:“身份证号码_姓名”)通过政务系统发给教学处学籍科汪琦老师,并将《安徽大学2025年度推荐免试名单一览表》(附件6)(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给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63861202)。
(三)学校审核、公示9月21日17:00前,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推免学生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后的拟推免学生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后公示。
(四)系统填报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步骤按网页提示进行)、网上支付、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日期截止时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六、其他事项
(一)已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当年不得再自行申请出国留学。
(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四)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五)各学院应做好推免生的诚信教育,已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履行诚信义务。对因放弃推免生资格而造成名额作废者,所在学院在其毕业生档案里如实记载。
(六)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推免资格或入学资格:1.未能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的。2.受到处分的。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七)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特此通知。
附件:1.推荐免试研究生素质评价项目一览表
2.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省教育厅学科与技能竞赛国家级赛事、安徽大学国际赛事认定项目汇总表
3.安徽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4.关于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安徽大学第27届(2025-2026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
5.***学院各类名单报备单
6.安徽大学2025年度推荐免试名单一览表
安徽大学
2024年9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xxgk.ahu.edu.cn/2024/1024/c9379a350100/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