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旨在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高等教育改革意义重大。
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大部分。“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我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我校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由学生报读的高校研究生招生机构负责。
现就“推荐”推免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要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普通类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