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深化卓越育人、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文件精神和校推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使本系选拔推荐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具操作性,现根据历史专业特点,特修订如下选拔细则。一、历史学系2024年推免工作小组为保证历史学系推免选拔程序的顺利进行,特成立相应工作小组负责相关事宜,详情如下:1、历史学系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升研究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组”)成员为:瞿骏、梁志、王应宪、朱明、王进锋、李晔梦(组长)、章义和、李文杰、张凯悦、黄阿明、张锐、王悦、蔡慧贤、张子茜、许静。2、历史学系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学术专长审核组”)成员为:王传、刘建平、赵继珂、包诗卿、范丁梁、刘伟才(组长)、谢国荣、李晔梦。负责对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创新创业、著作译著等学术科研创新类素质加分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及组
织答辩,重点聚焦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成果之间的重复度、创新质量、个人贡献等。二、推荐基本条件推免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实施综合评价、择优选拔。所有推免生应满足以下条件: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未曾计入历年应毕业本科生范围、未曾参与过推免环节的应届毕业生;不属于留学生、优师专项计划等序列录取的学生。2、 拥护党的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前处分已解除的,可以提出推免申请,但计入素质类扣分项。尚未解除处分的,不纳入推免申请范围(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当年最新通知为准)。3、 学习成绩良好,专业课 (含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制选修课、专业任意选修课,以及计入“学业成绩”的所有课程)没有不及格的情况。所有在校已修读课程的平均绩点(G PA)不低于2.8(含学年论文)。4、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5、承诺本科毕业后不直接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三、综合排名方案综合排名根据综合成绩(百分制)确定,排名分为公费师范生和非师范生(含自费师范生)两类,排名名次、推免名额相互独立。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素质类加分项和素质类扣分项目共同确定,其中学业成绩上限100分,权重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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