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推免工作通知要求和《北京林业大学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为做好我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不断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选拔质量,按照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
组 长:孟祥刚 张勇
成 员:杨智辉 李佳 金灿灿 刘 猛 庄乾龙 陈一笛 于仕兴 刘凯锋 李正仁 董 爽
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秉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对考生全面考查,开展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小组工作全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推免生的资格
(一)资格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一贯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5.尚在处分期者不能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6.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全学程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50%(含),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全校公共选修课除外),综合成绩不低于专业排名前50%(含)。体育特长生、学术特长生等学生推免,全学程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和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可适当放宽。
7.申请学术特长推免的学生,须符合《北京林业大学遴选学术特长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2022版)》申请资格。申请体育特长生推免的学生,须符合《北京林业大学遴选体育特长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申请资格。
8.如果学生因身体原因,体育课存在不及格情况,但在学术培养方面确有特长和潜力,学院会充分研究,形成初步意见,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9.为加强对推免资格的管理,推免工作开始后,暂停受理推免申请学生同时办理出国材料申请事宜。推免工作结束后,不再为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出具出国材料。
(二)资格失效
1.学生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良(不含)以下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2.推荐后又出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三 、推荐工作的总体要求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相关推荐免试工作方案及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负责组织学生推荐的各个环节。
2.推荐工作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相关工作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3.推荐工作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4.学院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鼓励推免生校际交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四 、 遴选规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考查。
2.为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为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成绩由95%的全学程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5%的综合素质成绩组成。
3.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全学程学分积)是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学院不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4.综合成绩的计算,分专业、分项折算标准分后得出,综合成绩等于全学程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标准分乘以95%加其他四项标准分分别乘以相应权重之和。
5.单项标准分计算方式为:各项成绩原始分均以100分为满分,各单项均用学生原始分数除以该专业该项最高分乘以100得到各单项标准分。
6.发表论文纳入综合素质测评的,学院对学生论文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7.退伍学生的服役与服役期间受奖情况可计为奖励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每服役一年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加1分,服役期间获得部队奖励(有证书)学分积加1分,学分积(学业综合成绩)最高可累加3分。退伍学生按照计入奖励学分积后的学分积作为申请推免资格、参与专业学分积排名和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的依据。
五、推荐程序
1.学院召开2025届本科毕业生动员大会,由学生本人提出参加推荐免试资格选拔的书面申请并经班级评议通过。
2.学院公布学生学分绩和综合成绩及其排名。
( 一 )确定第一轮拟推荐名单
3.9月9日下午5点前学生本人提出参加推荐免试资格选拔的书面申请并经班级评议通过。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对有申请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学生,班级主要负责人或班主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把实际情况及时告知学院教学办公室。
学院9月11日上午11:00前,学院将申请学生名单和《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一轮)》报学生处审查。
4.9月11日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劳动精神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查,确定学分积及其排名、综合成绩及其排名,确定第一轮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 二 )确定第二轮拟推荐名单
5.9月12日中午12点前符合推免申请资格条件但未获得普通推免(第一轮)指标的学生,可结合自身情况开展第二轮申请,具体包括学术特长生推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体育特长生推免、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2年从事学生辅导员等工作推免(限选一类)。申请材料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6.9月12日下午5:00前,学院将第二轮学生申请名单和《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二轮)》报学生处审查。各专项选拔工作小组组织遴选,确定拟推荐名单。
7.9月17日下午5点前学院选拔工作小组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8.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推进推免工作,各项前置工作流程须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 三 )信息公开要求
9.推荐工作中,学院向学生公布综合素质测评方案、遴选指标体系、评定标准等。计分明细、考核结果、拟推荐名单等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其中,公示文件包含公示事项、公示起止时间、意见反馈渠道等要素。公示期意见反馈渠道畅通,学院将及时回应反馈意见。
六、其他事宜
1.严格执行教育部推免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2.其他未尽事宜,由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联系人:刘凯锋 电话:62337189 办公地点:学研中心C1222。
附件1 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一轮)
附件2 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第二轮)
附件3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测评方案
原文链接:https://renwen.bjfu.edu.cn/tzgg/eac9d3c2135248a98a310c1715663f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