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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2025-01-04 17:21 1386 来源:海文考研

财经学院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文件精神及《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豫理工教〔2020〕28号)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财经学院本年度的推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丽娟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玉法 冯 莉 任长江 江书军 许莉莉 李珊珊
李桂林 何 苗 张 良 张 涵 罗贵发 郑宏涛
屈国强 郭明杰 程明娥 谢国强 靳小翠
秘 书:杨 夏
二、推荐办法
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豫理工教〔2020〕28号)执行。
三、指标分配
学校本年度共下达学院19个推免指标。根据学校确定的分配原则,指标具体分配如下:会计学专业(注会方向)5个,会计学专业(管会方向)2个,财务管理专业5个,金融学专业4个,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3个。
四、推荐程序
1.文件学习、宣传及受理申请阶段(9月8日-9月9日)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向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宣讲。
(2)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在教务处主页的“常用下载”中下载并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向学院提出申请。
2.选拔、推荐阶段(9月10日-9月11日)
学院审查学生的推免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学生分专业(方向)进行综合排名。
3.材料提交、复核阶段(9月12日-9月13日)
学院将拟推免生资格名单、学业排名积分及相关材料(包括《河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1份,学院审核过的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于9月12日下午5点前报教务处。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复核后反馈给学院,学院根据反馈的结果进行公示。
特别提醒:资格名单中的学生专业等学籍信息以学信网为准。
4.公示阶段(9月14日-9月23日)
(1)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主页上以及学院楼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示期内,学院认真受理学生的投诉和举报,并及时做出处理。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报告和异议处理情况一并报教务处。
5.资格名单上报(9月24日前)
学院报送推免资格名单经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按时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6.网上报名及复试工作(以国家公布的推免工作时间为准)
(1)省招办审核通过的推免生进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和网上支付,填写基本信息和报名志愿,完成报名工作。
(2)接收单位审核通过后发布复试通知,推免生按复试通知要求及时参加复试。
7.录取名单备案公开阶段(以国家公布的推免工作时间为准)
接收单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送拟录取名单,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开。
五、有关要求
1.推免工作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所有推荐程序、过程要公开透明。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或者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申请人推免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已取得资格的推免生应按国家和接收学校的要求做好报名、复试等工作,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凡私自另报名参加考试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3.因延期开学暂未返校的学生在提交申请表时,除了提交电子表格之外,同时应提交在申请表正反两面分别手写签名的扫描件,纸质版待返校后提交。
4.学院在认定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时,需依据红头文件或者证书原件认定。学院上报学校的数据信息务必经学生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
附件:河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豫理工教〔2020〕28号)
财经学院
2022年9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cjxy.hpu.edu.cn/info/1293/34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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