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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1-04 17:11 1251 来源:海文考研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强化过程管理,提高推免质量,确保公平公正,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师发〔2024〕68号)的通知,特制定本细则。一、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荐工作,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成员由相关工作负责领导、毕业班班主任、教师代表、辅导员等组成,具体名单如下:序号姓名职称行政职务备注1李发军副研究员书记组长2何俊毅副教授院长组长3党崇武副教授副院长副组长4马敬副教授副院长组员5罗杰云亭教授副院长组员6雷春芳讲师副书记组员7张继文讲师系主任组员8蔡宏伟副教授班主任组员9田庆锋副教授教师代表组员
210张永祯助教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代表组员11白洁助教辅导员组员12刘萌讲师教务秘书组员二、推荐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免生制度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学院高度重视推免工作,根据学校规定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二)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选拔、宁缺毋滥原则。在选拔工作中,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三、选拔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中职对口、优师专项计划、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3(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记录和有效期内处分。体质健康测试合格(三年)。(六)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所有课程合格(除网络通识教育课程和辅修专业课程)。省级基地班和2024年12月之前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七)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推荐条件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此类推免生人数,一般控制在1-2人,且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推免生总人数的20%,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选拔条件(一)(二)(三)(四)(五)要求。2、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3、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四、名额分配(一)普通计划类各班名额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进行分配。(二)“研究生支教团”和“大学生入伍服兵役计划”等名额不做分配,学院2021级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均可申报。五、推荐办法分班级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推荐。推免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构成。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5%。2021级推免生综合成绩按照学业成绩占
48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20%计算。学业成绩和综合加分项得分均为百分制,学业成绩按照本科阶段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所学所有课程(网络通识教育课程和辅修专业课程不计入成绩计算)加权计算,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学业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导出的成绩为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支教生和交换生按照教务管理系统实际成绩计算。综合加分项得分由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外语类、志愿服务与荣誉表彰类、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等累计计算。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细则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90分,累计加分超过90分者按90分计算。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超过90分者,且学业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一)科研成果1、论文。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以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分类计分,A类论文每篇计10分、B类论文每篇计8分、C类论文每篇计6分、D类论文每篇计1分(A、B、C可累计,D最多计2分)。总分不超过10分。2、著作。学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出版且达到10万字的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著作,A类著作每部计10分、B类著作每部计8分、C类著作每部计6分(A、B、C可累计)。总分不超过10分。
53、应用成果。学生为第一申请人、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申请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等应用类成果,A类成果每项计10分、B类成果每项计8分、C类成果每项计6分、D类成果每项计1分(A、B、C、D可累计)。总分不超过10分。4、科研项目。在校期间主持国家级、省级、地厅级科研项目并结项,经学院审核鉴定后计8分、6分、4分。参与国家级、省级、地厅级科研项目并结项,经学院审核鉴定后,2人完成按60%、40%计分;3人完成按40%、40%、20%计分;4人完成按40%、40%、10%、10%计分;5人完成按40%、30%、10%、10%、10%计分;第六名及其后不计分值。主持学校“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并结项,经学院审核鉴定后每项计2分。参与学校“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并结项,2人完成按60%、40%计分;3人完成按40%、40%、20%计分;4人完成按40%、40%、10%、10%计分;5人完成按40%、30%、10%、10%、10%计分;第六名及其后不计分值。获得立项且未结项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均减半计分。可累计计分,总分不超过10分。如某一方面有多个可获加分情形的,原则上就高计一次,不累计加分。(二)竞赛获奖学科竞赛获奖限学生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前五位)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经学院审核鉴定后,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分类计分,个
6人或团体获三等奖以上奖励者可计算加分。A类竞赛每项计10分、B类竞赛每项计8分、C类竞赛每项计6分、D类竞赛每项计4分(A、B、C、D可累计)。团体获奖减半计分。总分不超过15分。同一类别竞赛获奖如有多个可获加分情形的,不累计加分,就高计一次;竞赛类获奖高于已经列出的等级或级别的按照最高分计。获奖按证书或文件统计(证书或文件无法区分主力队员的,由指导教师进行主力队员区分并提供证明材料)。(三)外语类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达到425分者计5分,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者计3分,同时通过者不累计。参加其他语种外语考试或者托福、雅思等考试参照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计分标准执行。(四)志愿服务与荣誉表彰类1、在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或学院党支部、团支部、班委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期间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经本人申请、所在班级或任职服务组织集体评价认定、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可获得加分。任职满一年计1分,任职满两年计2分,任职满三年计3分,只计一次,任职不满一年不计分。2、志愿服务时长三年累计150个小时及以上加1分。3、经学校或学院推荐,获国家级、省级、校级(含校团委)荣誉称号或表彰者,分别计4、3、2分。荣获多项荣誉称号或表彰者,不累计加分,就高计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对参评群体
7有特别限定的各类奖学金不计分。荣誉称号或表彰奖励按证书或文件统计。总分不超过5分。(五)到国际组织实习国际组织实习应为到主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国际组织总部及在海外的总部外机构办事处。实习前向所在学院备案,申请推免生资格时应已完成不少于一个月的实习工作(以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实习证明为准),经学院审查、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合格,5个月及以上计5分,4个月-5个月(不含5个月)计4分,3个月-4个月(不含4个月)及以上计3分,2个月-3个月(不含3个月)计2分,1个月-2个月(不含2个月)。如有多次国际组织实习(一个月以上)经历可获加分情形的,不累计加分。(六)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本科阶段应征入伍,服役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计10分。如在部队荣立三等功者另计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大学生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8七、其他(一)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前五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生遴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二)所有涉及科研成果、项目、竞赛、获奖等认定以最新的《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为依据。(三)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审核小组,必要时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生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著作译著、发明专利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通过后予以计分。(四)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基于同一项目符合不同类别加分情况的,加强对成果之间重复度、创新性的考查,原则上就高计一项。(五)对于不能确定的科研成果、项目、获奖、社会质疑较多
9Z的赛事、刊物等,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认定并按照计分细则加分。(六)本细则由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4年7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fxy.nwnu.edu.cn/2024/0829/c3563a23846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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