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信息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集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集大教[20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
会通过,适用于海洋信息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一、基本原则
执行教育部、集美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平均学分绩点为基础,着重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
二、推荐条件
学院从满足学校关于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中,依据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择优遴选推免生。
三、组织机构
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1名):刘璟
成员(9名):张晖怀、陈彭、陈妤姗、王华建、潘金艳、
梁维谦、丁同禹、李超鹏、方怡冰
秘书:邓红英
四、综合测评
学生综合测评构成:学业成绩占80%,全面发展测评成绩占20%。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被推荐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本专业学生中最高平均学分绩点)×100×80%+全面发展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全面发展测评总分/本专业学生中最高全面发展测评总分)×100×20%。其中,被推荐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是第一至第六学期学习总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不含综合素质选修课);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根据《集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集大教〔2018〕9号)进行计算;全面发展测评成绩的指标体系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学业竞赛获奖、科研成果、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全面发展详细评分标准见附件1:《集美大学海洋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全面发展测评表》。
五、推免工作流程
推免生工作按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工作程序和规定时间进行。学院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及时开展推免生工作。
1、提交推免申请
符合学校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表;
(2)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原件需要出示,并由年级辅导员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申请人要求签署承诺书。
2、推免资格审查
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推免条件,对申请人资格和成果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学生课程成绩单由教学办出具,并向学生公示和核实。学生成果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由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审核。
3、拟定拟推荐和备选名单
计算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并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学校分配的推免指标,学院以分配名额基数的1.2倍拟定拟推荐和备选名单。
4、公示及上报
拟推荐和备选名单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按推荐顺序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
定。
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海洋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以学校通知为准;如国家政策发生调整时,以国家政策为准。
海洋信息工程学院
2022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