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师大教〔2024〕2号)、《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推免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同时具有科学、规范、明确的推免标准和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应该包括参与推免年级辅导员、相关专业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院项目管理委员会成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相关人员。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做好推免政策和工作流程的解读,受理学生的咨询与质疑,保障本单位推免工作规范有序、科学严谨、公平公正。
第二章 报名条件
一、普通类推免生:
(一)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刻苦学习,勤于创新,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二)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40%(含40%)。有任意课程补考记录者须位于前20%。
(三)非外国语专业学生,要求英语水平达到大学生英语四级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6.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体、音、美专业推免生可不受英语四级水平限制,但不能有英语考试补考记录,且英语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所修外语为小语种(日语、俄语)的学生,大学日语、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为及格或相应等级测试成绩。
(四)外国语专业学生,要求外语水平达到全国高校英语(俄语、法语、日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硕师计划类推免生:
(一)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刻苦学习,勤于创新,身心健康,积极向上。有志于从事农村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具体教师资格条件要求按上级通知执行。
(二)原则要求“硕师计划”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学生接收单位须填报我校。获得推免资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设岗县签订协议。毕业时须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硕师计划”研究生,无法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或特岗教师,将取消培养资格。
(三)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60%(含60%),有任意课程补考记录者须位于前30%。
(四)非外国语专业学生,英语水平达到大学生英语四级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6.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体、音、美专业推免生可不受英语四级水平限制,但不能有英语考试补考记录,且英语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所修外语为小语种(日语、俄语)的学生,大学日语、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为及格或相应等级测试成绩。
(五)外国语专业学生,要求外语水平达到全国高校英语(俄语、法语、日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在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类论文者,或参加过一学期支教的师范类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研究生支教团:
研究生支教团总指标依照团中央分配指标为准,学院一般推荐1-3名候选人参与校团委组织的考核。
(一)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刻苦学习,勤于创新,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和志愿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于从事西部地区基础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
(二)学业综合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排名的前40%(含40%)。
(三)非外国语专业学生,英语水平等级考试达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6.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体、音、美、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推免生可不受英语四级水平限制,但不能有英语考试补考记录,且英语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所修外语为小语种(日语、俄语)的学生,大学日语、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为及格或相应等级测试成绩。
(四)外国语专业学生,要求外语水平达到全国高校英语(俄语、法语、日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身心健康,达到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体检和心理测评的相关文件要求,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服从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对支教地的统筹安排和调剂。
(六)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师范生、非师范生持有中
小学教师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三章 工作流程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推荐条件、综合排名办法、各专业推荐名额、学院审核流程等,经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二)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自愿到学院指定地点申请报名,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普通类推免/硕师计划类推免)》(一式二份,学院留存一份)。未按规定时间填写申请表者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三)学院审核汇总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队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认定并发布的竞赛名单为准)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严格审核、认定申请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学生需提供个人学术贡献说明材料,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学院(部)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和说明材料进行审核和答辩,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学术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答辩或鉴定的,不得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院依据推免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排名办法进行排序,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评议,按公布指标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醒目地点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满按要求报送学校教务处审核。研究生支教团候选人材料报送校团委,具体要求见校团委当年工作通知。
(四)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办理。
第四章 推免排名分值计量办法
学院依据学校推免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推免综合评价成绩计量办法,办法坚持学业为主、综合评价的原则。综合评价成绩分值由学业综合成绩和素质类综合成绩共同确定。学院分专业、分类别、分别计分排名。按照分值排名顺序予以推荐,同等条件下,学业综合成绩在前者优先。推免排名分值计量办法如下:
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构成表
综合评价成绩 |
类别 |
占比 |
占比合计 | ||
学业综合成绩 (不低于90%) |
--- |
--- |
90% |
90% | |
素质类综合成绩 (不高于10%) |
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2% |
10% | |
参加志愿服务 |
1% | ||||
到国际组织实习 |
1% | ||||
科研成果 |
3% | ||||
竞赛获奖 |
3% | ||||
合计 |
100% |
100% |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学业综合成绩+素质类综合成绩
(一)学业综合成绩(满分90分,占综合评价成绩的90%)
学业综合成绩使用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加权学分成绩,计算公式为:/
,课程成绩按各课程第一次所修成绩计算。
(二)素质类综合成绩(满分10分,占综合评价成绩的10%)
素质类综合成绩=参军入伍服兵役成绩+参加志愿服务成绩+到国际组织实习成绩+科研成果成绩+竞赛获奖成绩
1.参军入伍服兵役类(满分2分,占素质类综合成绩的20%)
义务兵役复学,并未在部队受到处分,得分为2分。
2.志愿服务类(满分1分,占素质类综合成绩的10%)
志愿服务成绩=(本人志愿服务原始分/本专业参选人志愿服务最高原始分)10%
10分。
大学期间参加国家级志愿服务项目,并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超过20个小时,加3分;超过40小时,加6分;超过60个小时,加9分。必须以中国志愿服务网公布的全国性项目为依据。
3.国际组织实习类(满分1分,占素质类综合成绩的10%)
参加联合国下组织实习项目1个月及以上,凭实习证明,并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得分为1分。
4.科研成果类(满分3分,占素质类综合成绩的30%)
科研成果成绩=(本人科研成果原始分/本专业参选人科研成果最高原始分)30%
10分。学生在科研创新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条件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代表作。
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科研论文必须是指已经正式公开发表的论文, 学生需提供个人学术贡献说明材料,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河南师范大学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单位,共同一作按照实际排名对待。具体分值如下:
级别 |
第一名 | |
SCI |
一区 |
80 |
二区 |
50 | |
三区 |
30 | |
四区 |
15 | |
EI源(核心区)、中文核心 |
15 |
论文类最多计入1篇,需提交论文期刊原件,并打印检索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5.竞赛获奖类(满分3分,占素质类综合成绩的30%)
竞赛获奖成绩=(本人竞赛获奖原始分/本专业参选人竞赛获奖最高原始分)30%
10分。学生在科研创新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条件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代表作。
学生需提供个人学术贡献说明材料,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主持人加15分(一等奖),12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其他参加人员(仅限前五位,含主持人)分别加9分(一等奖),6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每人最多计入1项,需提供相关比赛获奖证书原件,有特等奖、金奖的比赛等级计分自动顺延。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注:学生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且署名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按同级别科研成果赋分的80%计算;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第五章 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河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师大教〔2024〕2号)、《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准。
本细则用于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监督电话:0373-3326120。
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tu.edu.cn/gjjl/2024/0913/c631a31996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