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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关于推荐2025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5-01-04 12:20 1425 来源:海文考研

音乐舞蹈学院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师大教〔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一、组织结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统筹负责学院推免工作。院党委书记、院长任工作小组组长,教学院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代表、教师代表、毕业班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做好推免政策和工作流程的解读,受理学生的咨询与质疑,保障学院推免工作规范有序、科学严谨、公平公正。二、推荐条件(一)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刻苦学习,勤于创新,身心健康,积极向上。(二)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40%(含40%)。有任意课程补考记录者须位于前20%(含20%)。(三)英语水平达到大学生英语四级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6.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在大学

学习期间,英语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但不能有英语考试补考记录。所修外语为小语种(日语、俄语)的学生,大学日语、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为及格或相应等级测试成绩。(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2.受警告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4.所交材料弄虚作假者。三、计分办法学院公布推免生名额和推荐条件,学生自愿报名,根据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院依照以下方法计算学生的最终成绩。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构成表综合评价成绩类别占比占比合计学业综合成绩(不低于90%)------90%90%素质类综合成绩(不高于10%)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0.5%10%参加志愿服务0.25%到国际组织实习0.25%科研成果4%竞赛获奖5%合计100%100%

(一)综合评价成绩(满分100分)综合评价成绩=学业综合成绩+素质类综合成绩。(二)学业综合成绩(满90分,占综合评价成绩的90%)学业综合成绩=(本人学业综合原始成绩/本专业所有申请人学业综合原始成绩最高分)*90分。学业综合原始成绩是指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加权学分成绩,计算公式为:其中,课程成绩按各课程第一次所修成绩计算,若课程成绩为考查课,其课程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分别对应95分、85分、75分、65分、55分。(三)素质类综合成绩(满分10分,占综合评价成绩的10%)素质类综合成绩主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综合考虑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等因素进行核算素质类综合成绩。素质类综合成绩核算公式为:素质类综合成绩=竞赛获奖成绩+科研成果成绩+参军入伍服兵役成绩+参加志愿服务成绩+到国际组织实习成绩。素质综合评价分值分配标准为:1.竞赛获奖成绩(满分5分,占综合评价成绩的5%)

竞赛获奖成绩=(本人竞赛获奖原始分/本专业所有申请人竞赛获奖最高原始分)*5。竞赛获奖成绩核算严格按照《音乐舞蹈学院推免素质类综合成绩量化办法》(见附件2)文件规定执行。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此成绩由认定小组进行认定后生效。2.科研成果成绩(满分4分,占综合评价成绩的4%)科研成果成绩核算严格按照《音乐舞蹈学院推免素质类综合成绩量化办法》(见附件2)文件规定执行。3.参军入伍服兵役成绩(满分0.5分,占综合评价成绩的0.5%)参军入伍服兵役成绩核算严格按照《音乐舞蹈学院推免素质类综合成绩量化办法》(见附件2)文件规定执行。4.参加志愿服务成绩(满分0.25分,占综合评价成绩的0.25%)参加志愿服务成绩核算严格按照《音乐舞蹈学院推免素质类综合成绩量化办法》(见附件2)文件规定执行。参加志愿服务以中国志愿服务网公布的全国性项目为依据,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申请人多次参加志愿服务时,只取一项,核算一次。5.到国际组织实习成绩(满分0.25分,占综合评价成绩的0.25%)

到国际组织实习成绩核算严格按照《河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推免素质类综合成绩量化办法》(见附件2)文件规定执行。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申请人多次到国际组织实习时,只取一项,核算一次。四、附则(一)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综合评价成绩排名若出现并列,优先考虑次序为:学业综合成绩、素质综合成绩、科研成果成绩、竞赛获奖成绩。(二)按综合评价成绩排出顺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拟推免人选,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名单。(三)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四)高水平科研成果是指以河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科研成果鉴定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五)本办法适用于2025届毕业生及以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原《音乐舞蹈学院关于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同时废止。(六)若出现诸如学科竞赛等存在争议的特殊情况,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处理方式,并由推免工作小组负责

解释。(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上级主管部门相应政策发生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监督电话:0373—3329011音乐舞蹈学院2024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tu.edu.cn/yyxy/2024/0912/c2774a319894/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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