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我校《北京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北工商校发〔2021〕79号)和《北京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北工商校发〔2022〕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推免原则与时间安排
1.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首要依据。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为基础性遴选指标。以平均学分绩点和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测试为核心、基础性遴选指标,在满足上述条件下方可进入遴选范围。进入遴选范围的学生通过学分绩点、竞赛加分、科研加分和综合评测加权进行排序。
2.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的第七学期初进行。推荐和接受对象的业绩终算时间为第六学期结束。推免工作时间进度表详见附件一。
二、 推免条件
1.参加推免遴选的学生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贯通培养或独立学院学生)。
2.爱国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优良,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一票否决,不予推荐。
3.获得本人所在专业年级培养方案中前三年的必修课程学分并预计能够按时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5。
4.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含)以上或达到四级500分以上;外语语种为日语或俄语的,成绩达到国家四级70分(含)以上;英语专业学生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西语专业学生通过西语专业四级。
5.学生获得学科竞赛奖励、科研成果奖励可在推免过程中予以加分,具体参见学校相关制度。
6.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序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85%+学科竞赛获奖加分*5%+已认定的科研成果加分*5%+三年平均德智体美劳综合测评成绩(百分制换算成五分制后)*5%(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且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总分不设上限,同一专业推免生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综合成绩后在学院内排序。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的指导性原则,学院最终推荐直接推免的名额为16人。
四、工作机制与程序
1.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商务英语专业负责人、英语专业负责人、西语专业负责人、新闻专业负责人、广告专业负责人、及商务英语专业、英语专业、西语专业、新闻专业、广告专业教师代表,负责我院推荐免试生的遴选工作。具体包括:审定推荐条件、分配名额、资格审查、审定初选名单、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等。
2.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申请对象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3.推荐免试生的工作程序具体如下:
(1)发布学院推荐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个人申请。凡符合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规定日期内向学院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的选拔。
(3)资格初审。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及有关具体规定,对申请对象进行学籍、违纪情况、绩点、综合测评、英语、政治面貌、社会工作等基本条件审查,分专业择优确定初选名单( 按1:1.5的比例确定,直接推免共24人)。其中,新闻专业9人,广告专业8人,商务英语专业2人,英语专业3人,西班牙语专业2人,并及时在学院范围内公布。
(4)结果公示。对初审结果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专业学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绩点排序),并对申报学生的综合情况在学院网站上(或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公示期间,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妥善处理学生提出的异议,异议中涉及绩点和综合测评排名问题由学院或教务处、学生处负责予以解释,并最终由我院公布处理结果。凡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其资格一律无效。
(5)名单确定。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审情况结合专业优势和人数确定推免名单并上报学校审定。学校按照学院分配名额的1:1.2比例确定推免学生19人(其中候补推荐学生3人),并在学校网站上(或公示栏)进行公示。
4.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对在申请推荐免试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推荐单位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因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的,或因健康状况不能坚持完成学业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语言与传播学院
2024年9月5日
推免工作时间进度一览表
序号 |
日期 |
星期 |
工作内容 |
1 |
9月4日 |
星期三 |
教务处发布推免工作通知(含指标分配方案)。 |
2 |
9月6日 |
星期五 |
各教学单位公布分配推免指标、制定实施细则,并将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
3 |
9月6日-10日 |
学生本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报名及相关材料。 | |
4 |
9月11日 |
星期三 |
学院推免资格初核。 |
5 |
9月12日 |
星期四 |
学院按分配名额1:1.5的比例确定直接推免初选名单。并将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结束后,9月14日15:00前,学院将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学生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学院公章,报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
6 |
9月18日 |
星期三 |
学校按照学院直接推免和专项推免分配名额的1:1.2比例分别确定正式推荐和候补学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
原文链接:https://yycb.btbu.edu.cn/tzgg/9fee306e1f9c474f8d92c037f487f4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