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工作机制,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4〕170号)和《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各系主任、班主任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由院长、书记担任双组长。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我院推免生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院推荐工作办法;确定并公示本院推免生名单;对相关学生申诉和投诉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等。
2025年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张学勇 王辉
成员:苟琴、徐振东、魏旭、彭俞超、黄志刚、朱一峰、王汀汀、尹力博、戴韡、张宁
秘书:位锦
二、推免类型和申请条件
(一)推免类型
推免分为常规推免和专项推免两个类别,专项推免包括科研能力突出专项、研究生支教团专项、优秀学生干部专项。其中,常规推免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推免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组织。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17〕124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24〕170号)所规定的推荐条件,其中,常规推免的学业成绩条件、素质评价成绩条件和外语水平条件调整为:学业成绩列全班前40%,素质评价成绩列全班前50%,国家英语(或其他小语种)六级水平测试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90分(两年有效),或雅思(学术类)≥6.0分(两年有效),或英语(或其他小语种)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通过。
2.申请推免的学生(不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需修完并通过前三年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转专业学生因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调整导致没有机会在推免前补修课程、公派出国交换学生因双方学校课程不同导致学分无法转换且没有机会在推免前补修课程等特殊情况,而造成应修学分不够的,经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初审,上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分要求)。
三、常规推免名额分配
常规推免名额按照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三个专业方向进行分配。根据《中央财经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我院共分配常规总名额46个,按照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三个专业方向的有学籍在校人数比例进行分配,每个专业对应下述数值四舍五入取整:
专业人数
×学院常规推免总名额
全院总人数
各专业分配名额见附件 1。
注:
(1)若满足常规推免条件且没有进行专项推免的同学在学院公示前或公示期间放弃推免,该名额在同专业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免。
(2)若学生同时申请了专项推免和常规推免,并成功获得学校专项推免名额,且未获得或自愿放弃已获得的学院常规推免指标,该名额在同专业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免。
(3)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在全院范围内,指标分配按照综合排名得分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推免:
(i)某专业满足常规推免基本条件的申请人数小于该专业推免名额;
(ii)学校临时增配常规保研名额;
(iii)某专业在公示前或公示期间放弃保研人数超过了同专业递补人数。
四、推荐依据
1.常规推免分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三个专业方向进行,每个专业以学生综合成绩在本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学分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00
综合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80%+素质评价成绩× ×20%
150
注:学分加权平均分指教务系统中前三学年初次考试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素质评价成绩指学生前三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平均分。
2.需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排序的常规推免名额,以学生综合排名得分从低到高进行推荐,不再区分专业,综合排名得分相同时,按学分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排名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得分=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80%+素质评价成绩排名×20%
注: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和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均使用专业排名。
3.专项推免以学校相关负责单位对申请学生组织的综合考评排名为推免生推荐依据。
五、推荐程序
学院严格遵守学校推免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开展工作。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中央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本办法的名额分配和推荐依据确定本院常规推免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3.科研能力突出专项学生推免材料初审合格后,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和科研成果水平,评价申请学生是否具有学术研究潜质,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据此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和排序,并将有关科研材料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4.通过本院初审的其他专项推免申请材料报学校相应负责单位。
六、管理和监督
1.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向我院毕业生做好政策解读和咨询工作。
2.在涉及推免生推荐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相关事项中贯彻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3.切实做好推免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推免生推荐工作各个环节公开、透明。
4.对于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资格和后续一切评优评奖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学院对本单位推荐工作的过程及结果全面负责,确保推荐工作公平、规范,如有违规行为,学院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金融学院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金融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常规名额分配方案
(共46个)
专业名称 | 分配名额 |
金融学 | 24 |
金融工程 | 16 |
金融科技 | 6 |
合计 | 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