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
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推免工作“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工作组
组长:王兆华、张瑜
成员:贾利军、彭明雪、赵玉焕、韩燕、卓小杨、王怀豫、杨帅、李奕
三、各专业细则
(一)成绩计算细则:
根据学院确定的课程范围,学生的课程平均学分绩计算方法如下:
课程平均学分绩 =
课程成绩评定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时,成绩依次按95分、85分、75分、65分、0分计算。
(二)纳入计算的课程信息
原则上前6个学期的所有课程均计算在内(体优班为前8个学期)。
(1)转专业学生的成绩计算按毕业专业培养方案计算有效成绩,与毕业专业培养方案无关的课程不纳入计算范围。
(2)纳入计算的课程均取第一次正常考试成绩参与计算。
(3)必修课、选修课不及格成绩按0分计算。
(4)中共党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为按要求开设的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及格课程按0分计算。
(5)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参与计算。
(6)学生参加海外交流学习期间的学分不参与计算。
(7)在第六学期前参加海外交流学习的学生须进行海外课程成绩认定,如未能取得有效学分视同不及格。
各专业纳入计算的有效成绩课程目录详见附件1-4。
四、公示
公示方式:学院官方网站、学院公示栏等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8月22日
五、申诉
对“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经济学院“课程认定及成绩计算细则”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联系邮箱: huanyang5@126.com
联系电话:81381323
经济学院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