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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院2025届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方案

2024-12-13 14:17 1317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为做好推免工作,学院成立“生物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院长、书记担任副组长,学院领导、系主任担任成员。主要负责规则制定,负责解释工作程序、办法,处理质疑和投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于静娟
副组长:郭岩 孙德昊
成 员:楼慧强 杨淑华 赵要风 张华 田长富 宋致远

领导小组下设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推免工作小组由本科教务秘书、辅导员、应届毕业班班主任代表共5-7人组成,主要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价、推荐排序、上报学校等具体工作实施。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于静娟
副组长:宋致远
成员:马俊瑜、赵晓菲、贾昊晨、孙雪敏、程茜
二、推荐条件
原则上推免生申请者应修完专业前三年(动物医学理科试验班专业四年)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特殊情况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
(一)一般类推免生
一般类推免生申请者应符合《中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
(二)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外语成绩达到《中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第五条第五款第三项,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评审,公开答辩,方可取得推荐资格。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降低学业要求标准: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8。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学院审核组评审,公开答辩后报学校审核组鉴定。
(1)学生本科阶段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SCI、EI、SSCI、A&HCI、CSSCI、CSCD或CPCI收录的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第一作者单位为中国农业大学。已发表的须提交论文抽印本和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论文收录证明(我校图书馆可开具);待发表(EI和CPCI除外)的须提交论文打印件、编辑部出具的接收函及教育部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期刊收录证明(我校图书馆可开具),接收函上应注明刊出日期(须具体到刊出年、月)且刊出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之前,在此日期未刊出则取消推免资格。(2)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一般不包含外语、体育、艺术类等与学业不相关的竞赛,以报名参赛时学校认定的竞赛级别为准。其中主力成员原则上为队伍学生负责人或获奖排名前三人员。
(三)其他类型推免生
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从事学生辅导员、参加支教团的学生,以及在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社会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在校园体育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高水平运动员等其他类型推免生推荐条件应符合《中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
三、推荐程序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具体组织报名学生进行选拔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推荐程序在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主要从思想品德素质、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及学术潜力进行选拔推荐。
对报名人进行思想品德素质评价,由推免工作小组成员、被评价学生班主任及主责辅导员,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水平进行审查。思想品德基准分为60分。标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得体,关心集体,主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敬老爱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思想道德素质考核低于基准分的学生不予推荐。
(一)一般类推免生
(1)按照《生物学院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体系(总分100分):其中学习成绩75分(必修GPA*25*0.75),思想品德成绩10分,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10分,社会实践与文体活动5分。
按照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评价得分相同时,按照必修 GPA 排序,必修GPA 相同时,按照总GPA 排序。
(二)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1)由符合本实施方案第二项第二条的应届生进行申报,提交材料。
(2)由推免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初审,符合条件者进行院内答辩。
(3)由推免工作小组组织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在提交学校审核组鉴定前完成院内答辩,申请学生需进行综合汇报,并回答专家组提出问题。专家组由不少于五位正高级职称构成,根据学生综合测评、现场汇报、问答情况对参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重点考察思想品德素质、创新能力及学术潜力、培养潜质、专业志向等。
(4)以专家组综合评价打分为依据,总分超过60分(含)者进行推荐,低于60分者不予推荐。
(5)根据学校学术专长推荐下拨名额和学院学术专长推荐次序确定获取特殊学术专长推免资格名单及候补人员,进行公示。
(6) 综合评价按照《生物学院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实施细则》进行。 总分100分,其中学习成绩75分(必修GPA*25*0.75),思想品德成绩10分,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10分,社会实践与文体活动5分。按照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序,综合评价得分相同时,按照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绩排序。综测成绩与推荐次序仅作为学术专长学生推免上报使用。
(7)鼓励学生勇于创新、协同攻关,本科学业指导教师和科研训练项目指导教师与学生合作所产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可予以认可评价。其他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三)其他类型推免生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及学校相关规定开展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
(二)学院按公布本届所有毕业生的综合评价最终成绩确定普通推免生推荐人选,将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推荐名额的110%上报学校,由学校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入选学校推荐名单且经公示无异议者,即取得推免生资格。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及其他类型推免生单独上报学校,由学校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三)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附则
(一)如学生对结果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实名书面申诉。
(二)本办法由生物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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