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关于修订<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东大教字[2014]58号)和《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学[2017]68号),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2018届推免生遴选工作,现将推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院推免工作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唐立新院长、武建军书记担任组长,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的孙秋野副院长和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吕兴君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管理和有效监督,制定实施细则,维护推免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唐立新、武建军
副组长:孙秋野、吕兴君
成 员:郭路佳、李世鹏、杨慧、刘鹏霖、邱菊
二、推免生(含补偿名额)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队,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四)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
(五)国家四级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报考六级要求分数,即425分。
(六)因考试作弊、违纪违法等所受处分已解除者推免权益不受影响。
(七)按总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内(创新特长评定推免生、支教团推免生等另有规定除外)。
(八)创新特长生申请条件
详见《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学[2017]68号)。
(九)支教团申请条件
按《关于招募东北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东大团发[2017]15号)文件执行,支教团推免名额不允许与其他类推免名额兼得。
三、推荐名额确定
根据本年度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推免名额情况,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划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其中,国防科大的补偿名额定向自动化(普通班)专业,自动化(普通班)和自动化(实验班)单独排名,创赛名额单列计划。具体明细如下:
四、学生资格审查和遴选办法
补偿名额与普通推免名额一起作为学业成绩认定类型遴选。创新特长评定、学业成绩认定推免生按以下程序确定:
(一)学业成绩排名方式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在校前三年专业总平均学分绩点(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4位小数)进行综合排名。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按照东大教字[2010]53号文件规定计算得出。
(二)推免生遴选方式
1. 创新特长生的遴选工作由创新学院按照《东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东大学创字[2010]1号)(附件3)及《东北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管理办法》(东大学创字[2010]2号)(附件4)文件精神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相关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核和考核。学院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推免,名额不顺延。
2. 学业成绩认定学生的遴选要求:
(1)名额按照前三年学分绩点排序确定学业成绩认定学生推免生资格,满足推免生(含补偿名额)条件学生,在名额内依次确定推免指标,并签订《推免志愿确认及承诺书》,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补偿名额与普通推免名额一起作为学业成绩认定类型遴选,按照绩点排序优先选择,一经确认签字选择补偿名额,不得更改。
(3)普通类推免生及补偿类推免生若放弃推免资格,各专业内名额可以顺延;
(4)关于“双优”同学优先获得推免资格的遴选方式按照《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学[2017]68号)进行。
五、工作进程安排
六、其他说明
推免生遴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操作,学院审核推免生名单,一经确定后,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推免过程中,学生如有异议,可致电83687773进行反馈,联系人:学院办公室副主任邱菊老师。
七、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信息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