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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4-11-18 16:43 1767 来源:海文考研

2.1基本条件
除专项指标外,满足下列全部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1.思想政治合格,身体健康。
2.推荐对象仅限纳入我校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留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降级及延长学习时间学生除外)。
3.本科成绩主干课程平均学分绩成绩≥80或专业前20%。且在资格审查时,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推免当年的7月31日)。
4.CET-6成绩≥425分或CET-4成绩≥55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学校授位标准并且TOEFL成绩在9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学校授位标准并且雅思(学术类)在6.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
5.“突出特长”学生本科成绩主干课程平均学分绩成绩在70 分及以上,且在资格审查时,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成绩认定截止时间为推免当年的7月31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应达到学校统一规定的授学位标准。(“突出特长”学生的认定标准参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竞赛成绩优胜者表彰奖励办法(修订)》(西电教【2021】88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6.在校期间没有受处分记录。
2.2加分条件
电子工程学院 2025 届推免综合素质能力加分细则
优秀学生奖励
国家级学生标兵:10 分/年
优秀学生奖励:同年度
附加分不累计,取最高分
国家级优秀学生:5 分/年
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5 分/年
省级学生标兵:5 分/年
省部级优秀学生:4 分/年
省部级优秀学生干部:4 分/年
校级学生标兵:2 分/年
校级优秀学生:1 分/年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1 分/年
校级优秀党员:1 分/年
校级优秀团员:0.5 分/年
校级优秀团干:0.8 分/年
学科竞赛加分规则
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含国际一等奖):10 分/项
团队合作类竞赛(电赛、数模除外),按照证书上排名乘以相应系数进行加分,一作*1,二作*0.8,三作*0.6,四作*0.4,五作*0.2,其余*0.1(例,省级互联网+金奖,一作 5*1分,二作 5*0.8 分,以此类推,校级互联网+只加前五作)。对于学校认定为突出特长的奖项,认定人数为 N,前 N 人加分系数为 1,从第 N+1 人按照系数递减进行加分。(例:互联网+全国银奖 1、2、3 作由学校认定为突出特长奖分别加 8*1 分,4 作加 8*0.8 分,以此类推)。
学科竞赛国家级二等奖(含国际二等奖):8 分/项
学科竞赛国家级三等奖:6 分/项
学科竞赛国家级优秀奖:4 分/项
学科竞赛省部级特等奖:6 分/项
学科竞赛省部级一等奖:5 分/项
学科竞赛省部级二等奖:4 分/项
学科竞赛省部级三等奖:3 分/项
学科竞赛省部级优秀奖:2 分/项
学科竞赛校级特等奖:1.5 分/项
学科竞赛校级一等奖:1 分/项
学科竞赛校级二等奖:0.6 分/项
学科竞赛校级三等奖:0.3 分/项
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O、F 奖 10 分/项,M 奖 8 分/项,H 奖 6 分/项
创新与能力奖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第一名项目组:10/10/10 其余作者 8 分
专利及论文发表(录用)时间截止推免当年8 月 31 日;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除指导教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第二名项目组:10/10/8 其余作者 6 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第三至五名项目组:10/8/6 其余作者 4 分备注:
1. 以上奖项已在学校认定为“突出特长”的不在学院重复加分;
2. 对于学科竞赛奖励,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附加分仅取最高分。例如:数学建
模竞赛同一周期内校赛-国赛-美赛取最高,不重复计算;电子设计竞赛;同年的
高等数学竞赛和数学竞赛取其高分;相似项目参加不同竞赛,差异性和创新性内
容应在 30%以上。
3. 学科竞赛包括星火杯竞赛、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科竞赛一览表(推免所在年
度)中包含的竞赛,其中序号 9(其它)中所有竞赛在加分计算中统一降档处理
(国家级奖项按省部级加分,省部级按校级加分)。
4.附加分项目及支持材料由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时提供,不提供者视为放弃。附加
分最高为 15 分;如果最高附加分超过 15 分,则以 15 分计,其余分数等比例折
算。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第六至九名项目组:6/5/4 其余作者 3 分
1 人之外)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
人推免综合素质能力评定的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完成组:5/4/3 其余作者 2 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完成组优秀:4/3/2 其余作者 1 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完成组:3/2分
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SCI 检索国际刊物上发表(含录用)论文加 5 分/篇
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 EI 检索刊物上发表(含录用)论文加 2 分/篇
在读期间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两者):依次加 3 分/件、2 分/件
在读期间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两者):加 0.5 分/件
参军入伍 参军入伍学生直接加 2 分,不参与归一化
其它 其它方面素质能力贡献特别突出的,代表学校获奖的,可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组织专家认定计分。
备注:
1. 以上奖项已在学校认定为“突出特长”的不在学院重复加分;
2. 对于学科竞赛奖励,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附加分仅取最高分。例如:数学建
模竞赛同一周期内校赛-国赛-美赛取最高,不重复计算;电子设计竞赛;同年的
高等数学竞赛和数学竞赛取其高分;相似项目参加不同竞赛,差异性和创新性内
容应在 30%以上。
3. 学科竞赛包括星火杯竞赛、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科竞赛一览表(推免所在年
度)中包含的竞赛,其中序号 9(其它)中所有竞赛在加分计算中统一降档处理
(国家级奖项按省部级加分,省部级按校级加分)。
4.附加分项目及支持材料由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时提供,不提供者视为放弃。附加
分最高为 15 分;如果最高附加分超过 15 分,则以 15 分计,其余分数等比例折
算。
2.3综合排名算法
学院采用综合测评,即根据“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能力成绩”,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以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公示内容包含综合成绩构成中的各项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共130分)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能力成绩组成,其中学业成绩满分 100 分,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包括综合素质测评模块成绩和“突出特长”模块成绩共30分。其中综合素质能力成绩附加分不超过15分,评分标准见附件1。如果最高附加分超过15分,则以15分计,其余分数等比例折算。“突出特长”模块成绩15分,已纳入“突出特长”的奖项不再参与其他模块计算。
3.方式
1.学院将在学生班公示排队情况,如有异议,将书面意见交图书馆B区电院435办公室白老师处。
2.学院在学生班公布推荐免试初步名单,并上报教务处。获得初步推免资格的学生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签订诚信书(放入学业档案),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推免意愿真实可信。
3.教务处汇总并初步审查全校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将审查情况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教务处将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如有异议,可举报提出。
4.学校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将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https://see.xidian.edu.cn/html/news/12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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