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及专升本)。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四年制前三个学年(五年制前四个学年)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合格(含考试课、考查课,不含通识选修课)。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总评成绩需在同年级同专业同培养方案所有学生中排名前10%(特殊情况可酌情考虑排名前15%),区内少数民族与其他民族原则上再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别排名(分配名额超过两名及以上)。以下四项成绩占比之和为预推荐免试研究生总评成绩(满分为100分):(1)学生四年制前三个学年(五年制前四个学年)中课程首次考核平均成绩,占比75%;(2)不含学业成绩的品行量化考核平均成绩,占比5%;(3)外语等级成绩,占比10%,该项目仅计算学生所获最高级别,不得重复计算。记分标准为:CET-4含425分以上记5分;—5—TEM4含60分以上记5分;CET-6含425分以上记7分;TEM8含60分以上记7分;IELTS 6.5分-7分、TOEFL 79分-101分记9分;IELTS 7.5分-9分、TOEFL102分-120分记10分。(4)科研成绩,占比10%,主要包括科研课题(含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科竞赛、科研论文、获得专利等。
2.艺术类、非英语专业的区内少数民族学生的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外语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及以上的学生。
3.除艺术类学生、非英语专业的区内少数民族学生外的其他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及以上的学生。
4.英语专业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成绩合格及以上的学生。
(四))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查,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五)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心理素质健全,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2.2加分条件
2.3综合排名算法
3.方式
(一)学院将推免生的相关政策纳入到新生入学教育。
(二)学校发布工作通知,各学院制定推免生工作方案,按照规定进行综合总评,初步确认并公示符合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填写《西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资格申请表》)及《承诺书》,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资格申请表》、《承诺书》、学生学业成绩表、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学术及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四)学院审核材料,确定符合条件学生名单。
(五)学院审核通过,报教务处复审。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复审结果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推免生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示期间若收到举报线索,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属实的,取消其推免资格,并将处理意见反馈到学院。
(七)学校上报推免生名单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八)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缴费、报考、复试和录取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