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2. 流程
1.推免生应按照教育部规定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我校各学院(所)在系统中审核报名信息、发送复试通知短信。推免生应及时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3.复试合格的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进行确认。
4. 资料准备
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后,应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扫描件。
2.本科三学年成绩单(教务处原件扫描件)。
3.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于复试前提交申请学院,申请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