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服从专业安排,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处分,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能力及素质,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3)学生按期修读完成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思政课程不得有不及格重修记录。
(4)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退役人员、长期参加志愿服务且成绩突出、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总决赛及以上级别比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创青春”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团队成员、校(国)际交流、卓越计划专业等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2加分条件
以机电工程学院为例:https://jdxy.kmust.edu.cn/info/1200/2137.htm
(1)复合型人才推免生推荐条件
学生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加权平均成绩要求在本专业前 2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合格证明);在校、院(系)、班级团学组织中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社会工作成绩显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和组织工作能力;个人自愿按照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完成研究生学业。
(2)特殊人才推免生推荐条件
学生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专业的前 40%以内,且有重修记录的课程不超过2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三名以上(含三名) 学校相关专业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联名推荐,可按特殊人才进行推荐。推荐时不受同专业排名先后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限制,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可作为最终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①学科竞赛类:学生代表昆明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的国家级学科竞赛,在对学校核心竞争力有突出贡献的竞赛中获得相关赛事设立的最高奖项 1 项及以上, 或获得其他不同竞赛项目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不少于 5 个(含 5 个)。以上奖项若为集体奖,且无排名先后的,每个奖项仅限1人申请。
学科竞赛奖项及级别由教务处认定。
②知识产权类
A)学术著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且字数超过 10 万字的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出版物 ISBN 查询系统”进行认定,教务处审定;著作与所学专业的相关性由学院工作小组审定。
B)专利授权:以第一专利发明人身份, 并以昆明理工大学为专利权人取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至少 1 项。
专利授权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的专利检索”进行认定, 科技院审定;专利与所学专业的相关性由学院工作小组审定。
C)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SCI收录的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或录用)至少1篇或在 EI收录的期刊发表(或录用)至少2篇反映本人科学研究且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A类核心期刊发表(或录用)至少2篇或者B类核心期刊发表(或录用)至少3篇反映本人科学研究且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若同一篇论文被多个期刊目录收录则按最高级别认定。
学术论文期刊的级别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分别根据 《昆明理工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自然类)》《昆明理工大学 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进行认定,科技院分别审定;学术论文与所学专业的相关性由学院工作小组审定。
③体育比赛类:在校高水平运动员学生代表昆明理工大学参加全国大学生排球、足球、网球比赛,获得集体项目大区赛前四名、总决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获得省级冠军三次及以上的主力队员,或获得单项国家级最终决赛前四名、单项省级冠军三次及以上的队员(省级冠军集体奖的主力队员、单项省级冠军的队 员获奖次数可累加)。
体育比赛获奖的等级、名次和主力队员由体育部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共同认定、审定。
对以上各类成果和奖项的认定出现争议的情况提请学院学术委员会或学校学术委员会复审认定。
2.3综合排名算法
1.普通推免生
普通推荐的优秀学生,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实施细则,组织报名和审核。推荐的学生按专业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名。
2.复合型人才推免生
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复合型人才推荐选拔条件,推荐候选人。具体按学生工作处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3.特殊人才推免生
特殊人才推荐的学生,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实施细则,严格审核鉴定学生提交的成果材料,并对学术论文所反映的学术水平进行考核,组织进行公开答辩,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特殊人才按综合评分进行排名,综合评分考核办法如下:
(1)特殊人才综合评分根据总平均学分绩、科研成果、公开答辩成绩和英语四(六)级成绩按权重折算所得。
其中,加权平均成绩权重30%,科研成果权重30%,公开答辩成绩权重35%,英语四(六)级成绩权重5%;
即特殊人才综合评分=加权平均成绩×30%+科研成果30% +公开答辩成绩35%+英语四(六)级成绩5% 。
(2)所有的科研成果(含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型实验项目)均只计学院排名第一的成果,同一成果(含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型实验项目)仅可以一位同学使用,不得重复计算。同一成果同时获得校级、省级奖和国家奖,只计算一个最高奖的分值,不重复计算。同一成果跨两个年级以上的,如果有一届同学已经用于特殊人才申报支撑材料,下一届同学不能再使用,除非这个成果又参加了其他竞赛项目,新的同学才可以继续使用。学科竞赛奖项和级别除学校特殊人才推免文件中认可的外,其它竞赛由学院认定。科研成果计分如下:
①国家专利授权: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每个专利计分20分,可以累加。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并受理,每个专利计分5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每个专利计分5分,可以累加(是否保留)。
②学术论文:期刊SCI、EI收录和A类论文,每篇计分20分;B类期刊论文,每篇计分10分; C类期刊论文,每篇计分6分;会议EI收录论文,每篇计分4分;其它非核心期刊论文,每篇计分2分。核心期刊的认定以《昆明理工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可以累加,篇数不限。
③学科竞赛类:国家级特等奖,每项计分25分;国家级一等奖,每项计分20分;国家级二等奖,每项计分15分;国家级三等奖,每项计分10分;省级一等奖,每项计分8分;省级二等奖,每项计分6分;省级三等奖,每项计分4分;校级一等奖以上,每项计分2分,其余校级获奖项目,每项计分1分。院级比赛不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算分。不同项目可以累加,数量不限。
④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只计以机电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结题的项目。国家级项目,每项计分15分;省级项目,每项计分8分;校级项目,每项计分4分,院级项目,每项计分2分。项目由多人组成的,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负责人自动放弃的,由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说明该项目由项目组中哪位成员使用。每个项目仅限1人申请。
(3)特殊人才公开答辩,以口试为主,主要考核内容及标准:
①本专业方向的基础知识: 能够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方向的基础知识;
②计算机应用能力: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绘图技术、具备一定的编程能力;
③外语应用能力:具备常用的口头交际能力、能够借助字典进行专业方面的阅读、写作能力;
④对专业前沿知识的了解:对所从事的专业前沿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3.方式
各学院普通推免生和特殊人才推免生的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由教务处进行审核,复合型人才推免生的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由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并组织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考核。审核(考核)情况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确认名单及相关情况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 10 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根据当年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达的“推免库结构”填写“云南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并附相关材料,经各级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学校推免生名单和相关材料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按要求上传至 “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校验,校验无误按时上报,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推免生资格名单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资格审核确认通过后,学校正式行文确定入选名单。推免生必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确认复试及授受待录取通知等所有工作。推免生必须参加第二年与统考生同步进行的复试,复试不合格,取消推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