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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电子科技大学基础与前沿研究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通知

2024-09-19 13:47 1644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关于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方案及安排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注:1、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院实际适当调整;

2、本科直博生申请专业不含化学工程与技术、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



二、申请要求及流程

1、申请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教育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人员(以学校最终上报推荐名单为准)。

2、申请方式与流程

导师及专业等信息请查询基础与前沿研究院导师简介处(https://www.iffs.uestc.edu.cn/yjszs/zszy/a080500_clkxygc.htm)。

(1)所有申请人于即日起至9月20日17:00前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
https://yzbm.uestc.edu.cn/logon),选择招生项目为“全国优秀本科生遴选计划”模块,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系统中提交材料,即视为报名成功(详见“四、提交材料内容”)。“基础与前沿科学”夏令营优秀营员仍需在系统里报名并参加统一考核;

(2)通过复试的申请人,若取得所在现就读学校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推免生接收条件,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第一志愿填考我院相关专业,学院将优先推荐拟录取;

(3)申请人须加入基础院2025年研招交流群(QQ群号:659130185)。



三、考核安排

以上时间为计划安排,如有变化,以通知或具体实施时间为准。

 

四、提交材料内容

1、个人简历(一页即可);

2、拟申请我院意向导师的专家推荐信(附件2);

3、身份证(正反面);

4、大学学习成绩单;

5、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期间研究成果、或其他项目、奖项等证明材料(有则提供);

7、《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请考生将所有申请材料按 以上顺序整理为一份PDF格式的文件,文件命名为“拟申请专业-姓名”,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于9月20日17:00前上传,过期视为报名无效。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将会对考生的思想政治

素质、英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1、英语能力测试

①自我介绍(英语)3分钟:可包含本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②英语测试:包含复试小组专家与考生英语交流、复试小组专家英语提问、现场翻译等多种形式。

英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口语50分、听力50分)。

2、综合素质测试

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院坚持以德为先,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将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英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单项成绩和复试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申请人复试成绩及单项成绩均须达到满分的60%,否则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学院依据学生复试成绩,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若复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注:直博生拟录取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决定。如未录取为直博生,将直接录取为硕士生。

 

六、录取

学院通过国家“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及时确认同意待录取,否则不予拟录取(具体请以学院后续发布的推免生录取工作安排通知为准)。申请人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学校均不再取消录取。

拟录取结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公示(网址:yz.uestc.edu.cn)。拟录取类型、专业等信息以公示信息为准。拟录取考生经公示后上报教育部录检合格方能确定为正式录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8-61834349

邮箱: liuyw@uestc.edu.cn

 

八、其他

1、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向录取学院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2、体检安排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3、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调档函正式录取后发放);

4、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

5、监督与投诉方式:电话(028-61833401);邮箱(liziheng@uestc.edu.cn);

6、本通知由基础与前沿研究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关于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基础与前沿研究院

 2024年9月15日

官网链接
https://www.iffs.uestc.edu.cn/info/1049/53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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