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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3年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3-09-12 20:15 2133 来源:海文考研

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2023年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了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免试研究生的推荐工作,保证推荐过程公平、公开、公正,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发(2022)48号)文件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工作情况,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研究,制订本办法。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3年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沈永福、方敏

副组长:韩华、李怀涛、李红芸、蔡倩

成 员:张敏、秦慧源、武林杰

秘 书:梁力丰、尹磊

二、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给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生名额共15个,其中含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名额2个。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一类。

三、推荐程序

1. 公布本办法,在学生中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

2.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材料,经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评议后,按照本办法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文科楼7层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四、推荐条件及办法

1.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我院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品德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学习成绩优良,学业成绩(按本通知规定)排名进入专业前40%(含40%)。截至学院推免报名截止日,学生在教务系统成绩单中显示的课程成绩(不含辅修),按平均加权学分绩点对应的百分制分数计入学业成绩。

(4)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1


2.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按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卓越教师计划项目学生单独排名)。综合评价成绩包含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

学生在校期间有如下经历或成绩者可获得奖励加分。依据学校精神,加分细则如下,学生最终加分不得超过4分。

(1)学生获得奖学金。加分总分不超过1分。奖学金加分取每一学年内所获最高等级奖学金加分一次(如:2018-2019学年获得一等奖学金1次、单项学金1次,则只取一等奖学金加分一次);奖学金加分最多不超过三次(含三次)。一次国家奖学金加分0.5分,一次一等奖学金加0.3分,一次二等奖学金加0.2分,一次三等奖学金加0.1分,一次四等奖学金加0.05分,一次单项奖学金加0.05分。

(2)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须经学校武装部出具证明。加分总分不超过1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须提供实习证明原件,并经学校相关组织单位或所在院(系)鉴定(可在实习证明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鉴定意见)。加分总分不超过0.5分。

(4)特殊学术专长,包括发表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

3. 关于特殊学术专长加分

(1)发表科研成果,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一项科研成果加分1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竞赛获奖,仅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竞赛获奖最高等级奖项加分1分,根据档次依次加1分、0.7分、0.4分、0.1分、0.07分等。

(3)发表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加分总分不超过3分。

4. 有以下各项之一者不能推荐:

(1)有任何考试作弊行为者;

(2)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者;

(3)在校期间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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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符合上述条件的委培生、定向生,还应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不能被推荐。

四、关于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与答辩办法

1.任何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加分者,均须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专长审核与答辩工作小组的审核鉴定,并参加由该小组组织的答辩;不经过审核或未参加答辩者,不能加分。院审核与答辩工作小组确定是否加分以及加分分值。

2.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学术专长审核与答辩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答辩。

(1)学生提交多篇科研成果者,实行代表作评价。审核与答辩评价的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计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

(2)答辩全程录音录像。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及其加分,在学院网站和推免系统上予以公示。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学生参加审核答辩,须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凡符合推免条件且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奖励加分的学生,均必须参加学术答辩;不参加答辩者,不能获得特殊学术专长奖励加分。

第二,学生按照抽签顺序,依序进行答辩。答辩时先做自我介绍,阐述学术成果或竞赛获奖情况,然后进入提问与答辩环节。

第三,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专长审核小组评委进行提问、学生回答,评委根据学生回答及现场表现,确定相关成果及其内容的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确定是否加分。

五、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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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公布学院推免办法

9月16日

学生报名

9月17日上午

审核报名学生材料

9月17日下午

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加分的学生进行学术答辩,院学术专长审核小组对答辩学生进行审核


六、提交申请与材料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请于2022年9月16上午12:00之前将推免报名表(详见附件)交至学院梁力丰老师办公室。

符合推免奖励加分的学生,请在提交报名表的同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奖学金原件及复印件;校武装部出具的服兵役证明;国际组织实习原件及复印件;核心期刊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者,一律视为自愿自动放弃本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机会与权利。

七、凡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者,一律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八、本实施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2023年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了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免试研究生的推荐工作,保证推荐过程公平、公开、公正,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发(2022)48号)文件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工作情况,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合研究,制订本办法。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3年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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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沈永福、方敏


副组长:韩华、李怀涛、李红芸、蔡倩


成 员:张敏、秦慧源、武林杰


秘 书:梁力丰、尹磊


二、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给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生名额共15个,其中含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名额2个。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一类。


三、推荐程序


1. 公布本办法,在学生中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


2.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材料,经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评议后,按照本办法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文科楼7层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四、推荐条件及办法


1.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我院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品德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学习成绩优良,学业成绩(按本通知规定)排名进入专业前40%(含40%)。截至学院推免报名截止日,学生在教务系统成绩单中显示的课程成绩(不含辅修),按平均加权学分绩点对应的百分制分数计入学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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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2.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按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卓越教师计划项目学生单独排名)。综合评价成绩包含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


学生在校期间有如下经历或成绩者可获得奖励加分。依据学校精神,加分细则如下,学生最终加分不得超过4分。


(1)学生获得奖学金。加分总分不超过1分。奖学金加分取每一学年内所获最高等级奖学金加分一次(如:2018-2019学年获得一等奖学金1次、单项学金1次,则只取一等奖学金加分一次);奖学金加分最多不超过三次(含三次)。一次国家奖学金加分0.5分,一次一等奖学金加0.3分,一次二等奖学金加0.2分,一次三等奖学金加0.1分,一次四等奖学金加0.05分,一次单项奖学金加0.05分。


(2)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须经学校武装部出具证明。加分总分不超过1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须提供实习证明原件,并经学校相关组织单位或所在院(系)鉴定(可在实习证明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鉴定意见)。加分总分不超过0.5分。


(4)特殊学术专长,包括发表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


3. 关于特殊学术专长加分


(1)发表科研成果,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一项科研成果加分1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竞赛获奖,仅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竞赛获奖最高等级奖项加分1分,根据档次依次加1分、0.7分、0.4分、0.1分、0.07分等。


(3)发表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加分总分不超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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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以下各项之一者不能推荐:


(1)有任何考试作弊行为者;


(2)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者;


(3)在校期间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符合上述条件的委培生、定向生,还应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不能被推荐。


四、关于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与答辩办法


1.任何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加分者,均须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专长审核与答辩工作小组的审核鉴定,并参加由该小组组织的答辩;不经过审核或未参加答辩者,不能加分。院审核与答辩工作小组确定是否加分以及加分分值。


2.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学术专长审核与答辩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答辩。


(1)学生提交多篇科研成果者,实行代表作评价。审核与答辩评价的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计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


(2)答辩全程录音录像。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及其加分,在学院网站和推免系统上予以公示。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学生参加审核答辩,须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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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凡符合推免条件且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奖励加分的学生,均必须参加学术答辩;不参加答辩者,不能获得特殊学术专长奖励加分。


第二,学生按照抽签顺序,依序进行答辩。答辩时先做自我介绍,阐述学术成果或竞赛获奖情况,然后进入提问与答辩环节。


第三,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专长审核小组评委进行提问、学生回答,评委根据学生回答及现场表现,确定相关成果及其内容的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确定是否加分。


五、日程安排




9月15日


公布学院推免办法


9月16日


学生报名


9月17日上午


审核报名学生材料


9月17日下午


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加分的学生进行学术答辩,院学术专长审核小组对答辩学生进行审核



9月17日


在院网站上公示拟推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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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上午


拟录取学生提交相关材料


9月18日下午


上报至教务处




六、提交申请与材料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请于2022年9月16上午12:00之前将推免报名表(详见附件)交至学院梁力丰老师办公室。


符合推免奖励加分的学生,请在提交报名表的同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奖学金原件及复印件;校武装部出具的服兵役证明;国际组织实习原件及复印件;核心期刊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者,一律视为自愿自动放弃本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机会与权利。


七、凡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者,一律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八、本实施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9月15日

9月17日

在院网站上公示拟推免名单

9月18日上午

拟录取学生提交相关材料

9月18日下午

上报至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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