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即将开展202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常规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常规考核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记录,对学术研究或科学实践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推免生须为招生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可获得推荐资格。
4.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推免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本科所学专业为经济类、管理类、数学类或统计学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经济类、管理类、数学类和统计学类专业。报考攻读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本科学习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报考攻读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本科学习专业须为法学专业。通过辅修或双学位项目攻读法学专业的考生可报考法律(法学)。
二、常规考核的学院、专业、招生类型及招生名额
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见本通知第三项)和按照学院要求提交评定材料两个报名环节(如学院在报名环节不要求提交材料,会在下表中注明“不要求”),缺少其中任一环节均视为无效报名。
如后期学院夏令营考核招生名额或常规考核招生名额因生源不足有剩余,可互相调整使用;如最终总推免招生名额有剩余,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其剩余名额转入统考使用,其未使用完的推免比例将调整至其他生源富余的学院使用,包含夏令营考核和常规考核。最终推免录取名额和统考计划以我校后期公布为准(预计10月25日前)。
院系 |
专业 |
硕士常规考核推免名额 |
直博生常规考核推免名额 |
评定材料 要求 |
经济学院 |
所有学术学位专业大类招生 |
3 |
不要求 | |
国际商务 |
5 |
|||
法学院 |
民商法学 |
1 |
压缩包内咨询邮箱即为提交邮箱 | |
法律(非法学) |
2 |
|||
法律(法学) |
5 |
|||
文化与传媒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 |
4 |
![]() | |
新闻传播学 |
15 |
|||
新闻与传播 |
10 |
|||
艺术学理论 |
7 |
|||
保险学院 |
保险学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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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1 |
不要求 |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1 |
|||
社会与心理学院 |
社会学学术学位专业大类招生 |
6 |
不要求 | |
社会工作 |
5 |
|||
心理学 |
10 |
|||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
产业经济学 |
3 |
![]() | |
体育 |
3 |
|||
财经研究院 |
区域经济学 |
4 |
不要求 | |
世界经济 |
0 |
1 | ||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
所有专业大类招生 |
14 |
不要求 | |
国民经济学 |
0 |
1 | ||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
金融学 |
5 |
1 |
不要求 |
金融 |
20 |
|||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
所有专业大类招生 |
15 |
不要求 | |
财政学 |
0 |
1 | ||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
劳动经济学 |
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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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 |
2 |
![]() | |
翻译 |
8 |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数量经济学 |
1 |
有更新 | |
数理统计 |
1 |
|||
应用统计(专硕) |
5 |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5 |
不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