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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3-09-12 19:30 1866 来源:海文考研

为保证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根据 北京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生选拔标准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考评,择优推荐的原则。在对学 生专业成绩考核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社会 服务能力的考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 二、推荐工作组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副组 长由副书记和负责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各系主任、团委书记、2020级本科班 主任、学院专职辅导员和教务老师、系秘老师为小组成员。 三、名额分配原则 参照学校分配推免名额,根据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按相应比例分配到各 专业。四、申诉办法 学生如对推免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向学院教务秘书曹冬竹老师(电话 58800972,邮箱 caodongzhu41810108@163.com)反映,由曹老师向学院推免工作 领导小组汇报。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2年12月30日 2 / 5 内容 分值 最高 限分 专 业 和 外 语 成 绩 专业课程平均成绩 平均成绩的89% 90 分 1.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分数不低于 470 分); 2.雅思成绩达 6.5 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3.托福(iBT)单次成绩达 90 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4.GRE 成绩语文达 150 分、且作文达 4 分及以上者(成绩五年内有效); 5.PETS5 级达 70 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6.GMAT 语文达 27 分、且作文达 4 分及以上者(成绩五年内有效); 7.新托业考试听力和阅读均达 275 分、口语和写作均达 160 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8.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 570 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9.多邻国考试成绩达 110 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10.剑桥领思考试成绩达 179 分及以上者(成绩两年内有效)。 1.0 分 科 研 创 新 科研项目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主持 立项 0.5 分 2 分 结题 1.0 分 优秀 1.5 分 参与 立项 0.2 分 结题 0.3 分 优秀 0.4 分 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 主持 立项 0.5 分 结题 1.0 分 优秀 1.5 分 参与 立项 0.2 分 结题 0.3 分 优秀 0.4 分 校级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主持 立项 0.3 分 结题 0.6 分 优秀 0.9 分 参与 立项 0.1 分 结题 0.2 分 优秀 0.3 分 发表学术 论文 SSCI、AHCI 检索刊物 第一作者 2 分 2 分 合作者 1.5 分 学校科研院认定的核心期刊、CSSCI 中 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20-2023)来源 期刊目录(含扩展版) (第一作者单位需为北京师范大学) 第一作者 1 分 第二作者 0.5 分 其他合作者 0.3 分 其他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类期刊 本类最高加分为 1 分 第一作者 0.2 分 学科竞赛 获奖 国家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比赛 (需盖有国徽章) 一等奖 2.0 分 3 分 二等奖 1.6 分 三等奖 1.2 分 优秀奖 0.7 分 国际权威机构专业比赛 一等奖 1.5 分 二等奖 1.2 分 三等奖 0.9 分 优秀奖 0.5 分 3 / 5 国际(境外)其他权威机构专业比赛 一等奖 1.0 分 二等奖 0.8 分 三等奖 0.6 分 优秀奖 0.3 分 国家权威机构专业比赛 一等奖 1.5 分 二等奖 1.2 分 三等奖 0.9 分 优秀奖 0.5 分 省部级权威机构专业比赛 一等奖 1.0 分 二等奖 0.8 分 三等奖 0.6 分 优秀奖 0.3 分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教育 部) 主持人 特等奖 2.2 分 一等奖 1.9 分 二等奖 1.6 分 三等奖 1.3 分 核心成员 特等奖 1.0 分 一等奖 0.9 分 二等奖 0.8 分 三等奖 0.7 分 参与者 特等奖 0.6 分 一等奖 0.5 分 二等奖 0.4 分 三等奖 0.3 分 “挑战杯”首都高校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挑战杯”首都高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 市教委) 主持人 特等奖 1.5 分 一等奖 1.3 分 二等奖 1.1 分 三等奖 0.9 分 核心成员 特等奖 0.8 分 一等奖 0.7 分 二等奖 0.6 分 三等奖 0.5 分 参与者 特等奖 0.5 分 一等奖 0.4 分 二等奖 0.3 分 三等奖 0.2 分 “京师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主持人 一等奖 0.8 分 二等奖 0.6 分 三等奖 0.4 分 参与者 一等奖 0.3 分 二等奖 0.2 分 三等奖 0.1 分 4 / 5 社会 实践 具有公开选拔性的专业实践活动 国际国家/重大 影响 0.5 分 1.5 分 (主演、主创,以各系主任认定为准) 本项最高限分 0.5 分 省部级/重要影 响 0.3 分 校级/较大影响 0.1 分 校学生处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团队、校团委暑期 社会实践优秀实践团队、优秀个人 获得北京市优 秀实践团队/成果,队长分别额外加0.3,队员额外 加 0.15 分。且同一加分项,只取最高分。 2021年参与建党百年重大活动(包括游行方阵、 音乐表演、群众联欢、志愿服务等工作)、2022 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赛会志愿服务,认真完 成训练、服务、演出等全部工作任务,队员加 0.5分,队长等骨干负责人加分0.8分。(以学校 认定的名单为准) 队长/负责人 0.5 分 队员/成员 0.2 分 校学生处寒假返乡优秀调研报告/调研论文/调研 成果一、二、三等奖(队员减半加分) 队长/负责人 0.5 分、0.4 分、 0.3 分 学校学院重要公益性活动 (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四有好老师”奖励计 划、音乐剧《往事歌谣》、艺术类招生等) 按项目、年度可累计,最高不超过 0.4 分 庆祝第38个教师节暨北京师范大学建校 120周年系列活动 工作人员0.4分;演 员0.2分(以学院认定的名单为准) 骨干 0.4 分 参与者 0.1 分 学生 工作 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校团委社团工作部、白鸽青 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学生科协、青年团 校秘书处、青年媒体中心主席团正职 优秀 1.5 分 1.5 分 合格 1.2 分 党支部书记,院学生会副主席,院新媒体中心主任,校学生会、校 团委社团工作部、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 师青年、学生科协、青年团校秘书处、青年媒体中心主席团副职,大学 生艺术团各分团团长 优秀 1.0 分 合格 0.8 分 党支部支委,院团委各部部长,院学生会各部部长,院新媒体中心 副主任,校学生会、校团委社团工作部、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 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学生科协、青年团校秘书处、青年媒体 中心各部部长,大学生艺术团分团副团长,白鸽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分 队队长 优秀 0.7 分 合格 0.5 分 班长,团支部书记,院新媒体中心部长,学校正规学生团体/社团负 责人正职(社长),校学生会、校团委社团工作部、白鸽青年志愿者协 会、大学生艺术团、校广播台、北师青年、学生科协、青年团校秘书 处、青年媒体中心各部副部长,大学生艺术团各分团部长,白鸽青年志 愿者协会各分队副队长 优秀 0.5 分 合格 0.3 分 院团委各部部员、院学生会各部部员、院新媒体中心成员、雪绒花使 者(需取得结业证书并承办过校级雪绒花基金项目)、获校“星 级宿舍”称号的宿舍长 优秀 0.3 分 合格 0.2 分 5 / 5 补充说明 1.任一专业课不及格者均不具备推免申请资格。专业成绩需在本年级排名前70%。 2.保送学术型硕士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保送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须通过学校学位英语考试。 3.所有加分材料取得时间需在 2020年 9 月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之间。 4.国创、北创、校级基金科研项目,同一级别项目只计一次,不能累计,取最高分值。 5. 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同一申报项目不同级别内只计分数最高的一项,不能累计;不同 级别内不同项目可以累计。 6.发表的论文必须是规范的学术研究论文,不含文学创作;发表刊物不含各类增刊、副刊、特刊等,每篇字 数不少于 3000 字;论文用稿通知不加分。 7.同一刊物同一期发表多篇文章,按照1篇计算。 8.奖励级别的判定,严格以证书的公章为准。 9.考虑个人项目与集体项目的差异,多人获得的奖励,分数除以得奖人数。 10.国家权威机构包括如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宣部国家电影局、中国作家协会、中国 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电视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等及其 各国家级专业学会(一级学会)如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的比赛。省级权威机构参照国家级权威机构类推。 11.音乐系的竞赛等级规定如下: (1)国际权威机构仅指:威尔第国际声乐比赛、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大赛(含钢琴、声乐)、桑坦德国际 钢琴比赛(需系主任认定)。 (2)国际(境外)其他权威机构指:境外音乐家协会、境外音乐家学会等(需系主任认定)。 (3)国家权威机构仅指: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4)省部级权威机构仅指:中国音乐家协会的二级学会(包括二胡学会、钢琴学会、竹笛学会、音乐教育 学会、古筝学会、琵琶学会、民族打击乐学会、电子音乐学会、高校联盟等)、中国高教学会音乐教育委员 会、北京音乐家协会(及同级各省的音乐家协会)。 (5)专业学科竞赛不同级别(国家政府、国际、国家、省部级)的奖励只计入最高分。例如省部级获得三 个不同的奖励,只计入分值最高的奖励。 (6)国际比赛只计算决赛成绩,初赛、分赛区的比赛不计入。 12.书法系的竞赛奖励计分规定如下:同一名称的专业学科竞赛,获多届次奖励,只按所获最高等级奖励计分, 不重复计分。 13.当国际、国家、省部级比赛的认定出现异议时,由各系主任或系内专家组给出意见。 14.2021年参与建党百年重大活动、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赛会志愿服务参与学生以学校认定的名单为 6 / 5 准);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四有好老师”奖励计划、音乐剧《往事歌谣》、庆祝第38个教师节暨北京师范大 学建校120周年系列活动加分以组委会工作人员名单为准(如有特殊情况需组委会秘书长出具书面说明)。 15.学生工作职务原则上需满一年(或满一届)。兼任数职者可以累加,但同一学生组织内只取最高分。 16.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在综合考核中合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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