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关于2020届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与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依据我校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20届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与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术不端检测
研究生须在2020年4月19日之前经导师对论文初审同意后,由导师将论文正文部分(导论至结语,学术型学位论文不得少于4万字,专业型学位论文不得少于3万字。)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edajm@sdust.edu.cn。根据论文检测系统的格式要求,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应为“学号-姓名-论文名称-导师”,不符合该格式的论文不予检测。
2020年4月23日前学院会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导师,学生可向各自导师了解论文检测情况。学院将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山东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山科大研字〔2014〕19号)、《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暂行办法》(山科大研字〔2015〕20号)以及《文法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管理办法(文法院字〔2016〕4号)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考虑到论文中一些非恶意引用或抄袭的情况(如法律法规文件等),对检测结果做如下处理:论文检测复制比30%(含)至40%(不含)的视为一般剽窃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重新检测,连续两次检测不通过者,需推迟3个月方可申请论文答辩;论文检测复制比40%(含)以上的视为严重剽窃行为,论文不予评审,延期毕业,3个月后方可受理答辩申请。
二、论文评审
(一)所有论文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匿名评审的论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提交送审的论文应遵循《文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排版打印格式规范(2019年版)》(附件1)规定,符合撰写规范格式要求,隐去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信息。
2. 根据学位论文送审平台的格式要求,提交的论文应小于20MB,pdf格式,论文命名规则:学号.pdf 。严格按照命名格式命名,并准确填写学号,不符合该格式的论文不予送审,因学号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负。
3. 提交导师签字同意的《文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书》1份(附件2)。(命名格式:学号-姓名-文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书)
4.提交《论文信息统计表》(附件3)(命名格式:导师-论文信息统计表。同一导师的学生信息统计在一个表中)
5. 申请评优的论文,需全部匿名外审。论文评优申请,采取导师推荐和学生自愿两种方式,由导师统一汇总提交学院。(关于评优的有关规定见《文法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
(二)强制匿名评审(外审)的论文根据学校的规定,包括如下人员:
1. 从全部毕业生的学位论文中随机抽取10%(不含下列2、3项),该名单于2020年4月28日前确定并公布;
2. 同等学历考取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3. 在读期间没有公开发表论文和其他科研成果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注:学生发表论文统计,以班级为单位,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由班长统一将论文扫描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与本班学生发表论文目录清单(请填写附件4《文法学院2020届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提交至学院进行审核。论文原件与复印件请于正式开学时由班长统一提交学院复核。
(三)论文提交
1. 提交人员:通过预答辩,并且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复制比合格者。
2. 小于20MB,pdf格式,论文命名规则:学号.pdf 。(须隐去导师和作者个人信息)。
3. 提交时间及形式:2020年5月6日前由导师将论文、申请书、统计表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kedajm@sdust.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导师姓名-论文送审材料)。逾期提交论文,学院将不再受理,论文答辩延期。
4. 提交要求:提交送审的论文应符合撰写规范及送审平台格式要求,并隐去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信息。学院将对论文首先做形式审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论文不予接收。
(四)评审结果的处理
所有论文采取双向匿名评审,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不合格论文。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专家进行复评,补送费用另行缴纳。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审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不合格论文。
论文不合格者,取消答辩资格,3个月后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特别注意事项:
★论文目录按三级目录制作。
★论文需有导论或绪论部分(包括选题背景/缘由、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创新与不足等内容)。
★本通知中涉及的相关文件规定,请至研究生院和文法学院网站查找,附件中不再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