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
2020-02-28 |
各位考生: 日前,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及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方式 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认为确有复核的必要,请下载《复核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yjsc_npuc@163.com,邮件文件名为:考生编号(例如:10175000000****)+考生姓名+成绩复核科目(例如:公安学综合)。 二、申请提交时间 提交复核时间为2020年3月2日0点至3月6日17点,逾期不再受理。 三、回复办法 1.我校收到考生复核申请后将进行统一汇总,并于3月7日12点前发送确认收到邮件。 2.我校将于3月14日23点前发送成绩复核结果邮件。 四、其他 1.请各位申请复核的考生务必完整准确填写《复核申请表》,表中内容缺失或错误的表格视为无效。 2.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不要急于咨询邮件接收情况和成绩复核结果,我校会统一通过邮件予以回复。 3.鉴于防控要求,学校已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不要到校现场提交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复核申请表》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2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