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党政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引导研究生在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提升创新与实践能力,根据《山西大同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同大校[2019]119号),现就做好 2023 年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与兼职辅导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设置“三助一辅”岗位
“三助一辅”岗位设置,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按岗付酬、定期考核、重在培养”的原则,根据研究生本人申请及各方面工作需要设置,实行动态管理。
1.“助教”岗位:以研究生承担其导师或所在专业方向的其他本科生教师的本科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课程指导,并协助指导本科生实习实训、毕业论文与设计等教学任务为主。主要由研二、研三年级研究生担任。“助教”岗位数、工作职责和任务量由导师提出并经学院审定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并统筹审定。
2.“助研”岗位:以研究生参与导师本人或导师推荐的课题组的项目研究、科研辅助工作为主。主要由研二、研三年级学生担任。“助研”工作职责和任务量由导师或课题组确定,并经所在学院汇总审定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所有研究生原则上应全部参与“助研”工作。未参与“助研”工作的研究生,其在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各级各类评优表彰中,不得评为优秀或者获评二等以上奖学金或各类奖项。
3.“助管”岗位:以研究生承担校内党政部门、教辅机构及所在学院等审定的辅助管理工作为主。“助管”岗位数
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设岗部门、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核定。“助管”岗位实行半坐班制,每天应保证足够时间在岗,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 15 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设岗部门、单位确定。
4.“兼职辅导员”岗位:以研究生兼职担任本科或低年级研究生辅导员工作为主,协助专职政治辅导员开展工作,可主要承担学生思想引导、学业指导、考研与就业指导等工作任务。主要由研二、研三年级学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岗位设置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会同有关学院按照《山西大同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山西大同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进行。主要面向本科大三、大四班级、研究生研一班级设置。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报。敏感岗位、危险岗位、涉密岗位等特殊岗位不设立“三助”岗位。
二、申请与聘用
(一)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
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
学习成绩优良,具备受聘岗位的基本业务能力;
3.
身体健康;
4.申请“兼职辅导员”岗位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受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在处分期内不能应聘 “三助一辅”岗位。
(二)聘任主体
“助教”岗位聘任由所在学院进行,聘期结束时学院形成研究生助理教学过程与成绩记录表、考核鉴定意见,并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报备。“助研”岗位聘任由导师或课题组进行,聘期结束时形成助理研究过程与成果记录表、考核鉴定意见,经所在学院汇总审定后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报备。“兼职辅导员”岗位聘任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会同相关学院进行,聘期结束时形成助理辅导员工作过程记录表,考核鉴定意见。“助管”岗位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部门单位需要和学生申请情况统筹聘用并安排。
(三)申请程序
“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均须研究生本人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所在培养单位进
行推荐审核。“助研”岗位不需要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申请,学院和导师即可确定。除“助研”以外,每名研究生同期只能申请“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中的一种。“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优先选聘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四)工作期限
“助教”“助管”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一学期或半年。“兼职辅导员”的聘期一般为一学年。“助研”岗位的聘期由导师确定,一般不少于一学年。
三、岗位管理与工作考核
1.设岗单位应做好“三助一辅”研究生的岗前教育培训和过程管理,使其全面了解岗位职责,增强责任意识,保证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2.“三助一辅”工作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考核”的原则,由设岗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核一般在
助理工作结束时进行,工作津贴在考核结束后一并发放。考核合格者,准予发放工作津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工作津贴。对不能胜任助理岗位或工作期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制度的研究生,设岗单位应及时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停止聘用、停止发放工作津贴等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该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资格半年到两年。
3.各设岗单位应加强对“三助一辅”岗位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对不能正确使用岗位计划、管理不严,甚至有放任自流、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下一学期不再安排相应助理岗位。
四、津贴标准及发放
“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承担并发放。标准由导师或课题组根据项目经费情况自行确定。“助管”“助教”“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由学校统一承担,按每人每月 500 元的标准发放,具体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本次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个人申请表和各部门单位需求计划申报表以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tdxyjsc@163.com,报送时间截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
联系人:刘金鑫
联系电话:1769613252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