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依据“ 2023年第三批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日程表”要求(研究生院网站 -学位管理)拟举行 2023年第三批次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为保障 2023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有序开展,现对第三批次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总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2020年前(含 2020年)入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和 2021年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2年制)入学硕士研究生。
二、答辩资格审核
(一)申请答辩资格审核的条件
1. 完成课程修读学分要求且成绩合格;
2. 完成学校要求的全部培养环节,考核合格,且材料已上交;
3. 导师已审核学位论文,并同意研究生进行学位申请;
4. 在职人员申请博士人员的全国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全国外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二)答辩资格审核流程
研究生答辩和导师审核均使用“研究生教育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 )进行操作(操作手册见附件 1和附件 2)。
研究生在 6月 21日 -6月 24日提交学术成果等答辩资格审核材料, 6月 28日 -7月 1日研究生提交第三批次答辩申请及导师进行审核。
1. 首次申请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需按以下流程操作:
( 1)未完成平台“我的开题”者,需根据已完成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填写完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方可申请。
( 2)核对本人相关成绩信息:
统招硕士生根据专业类型核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医师资格考试等。已取得医师资格考试证书者,必须录入证书编号并上传证书材料。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但证书尚未下发者,提交考试成绩证明。
在职研究生核对以下成绩: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全国外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
核对内容包括考试等级、考试成绩、证书编号、考试时间等全部信息,若信息有误或缺失需在平台内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若未核对造成平台内信息有误,将影响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授予等。
( 3)填报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详见 (三 )学术成果填报。
( 4)研究生提交申请后 ,提醒导师在平台审核所指导研究生的开题申请、答辩批次申请或延期答辩申请。
( 5)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在平台中查阅申请本批次答辩资格的学校审核结果,未通过者不能进入本批次答辩的后续环节。
( 6)在平台首页“通知公告”下载第三批次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压缩包。
2. 非首次申请答辩需申请批次更换
已申请过之前批次答辩的研究生,须在 6月 28日 -7月 1日通过平台申请批次更换为 2023年第三批次答辩及导师进行审核。学校审核未通过者不能进入本批次答辩的后续环节。
(三)学术成果填报
1. 学术成果材料要求
根据《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管理规定》,在平台内上传符合规定的本人学术成果材料。每 1篇期刊论文 /专著 /专利的支撑材料扫描后合并成 1个 PDF文件,有 2篇则合成 2个 PDF文件,以此类推。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 1)国内期刊论文的支撑材料:
a.已见刊论文:提供发表当期杂志封面、本人发表目录页、发表论文全文。
b.已录用未见刊论文:提供经导师签字确认的接收函、论文样稿(或投稿时撰写的论文)和缴费证明。缴费证明信息须与接收函信息一致。
( 2)国际期刊论文的支撑材料:论文全文及图书馆或期刊检索部门开具的检索报告。办理详见图书馆论文查新办理流程(研究生院网站 -教学培养)。
( 3)发明专利的支撑材料:发明专利证书或授权书扫描件。
( 4)著作的支撑材料:著作封面、信息页、编者页。
2. 学术成果填报须知
( 1)学术成果无需重复填报(如已录用待见刊论文审核通过后,在要求上传时间内变为已见刊论文,需联系培养科修改)。
( 2)学术成果填报完成后须经导师审核。
( 3)统招研究生未满足学术成果填报要求者,可先申请答辩。 9月 10日前须在平台内上传 6月 24日后新增学术成果的有关材料; 9月 10日之后的学术成果不再作为本批次学位申请的依据。
( 4)在职研究生须在 6月 21日 -6月 24日提交学术成果,未满足学术成果要求者,不可申请答辩。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
7月 4日 -7月 10日,博士生和硕士生参加由研究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工作。(学位论文撰写要求见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压缩包)
(一)学位论文预审申请
研究生在平台提交学位论文预审申请,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再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安排提交学位论文,参加预审。
(二)学位论文预审要求
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要求,预审专家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学位论文进行集体评议,并作出是否同意答辩的决议:
( 1)论文的工作量是否充足;
( 2)论文的创新性如何(限博士学位论文);
( 3)论文科研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 4)是否达到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水平。
(三)研究生可在平台查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填写的预审结果及专家意见。预审不通过者本批次答辩和学位申请终止。
四、学位论文查重和盲审 /评阅
(一)学位论文查重
学位论文预审通过后,研究生通过平台提交学位论进行首次查重。学位论文查重稿不得添加“天津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学术诚信承诺、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页、“个人简历”页。查重通过的学位论文直接进行送盲审 /评阅,查重不通过者本批次答辩和学位申请终止。
(二)学位论文盲审 /评阅
1. 盲审:按照研究生院论文盲审流程进行,具体工作要求和参加盲审名单另行通知。
2. 评阅:未参加盲审者由研究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平台送相关专家评阅。评阅组织安排由研究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
学位论文盲审 /评阅未通过者本批次答辩和学位申请终止。
五、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盲审 /评阅通过后,由研究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 9月 15日前依据《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要求》,按照《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组织开展。(学位论文答辩会所用材料见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压缩包)
六、答辩后工作
(一)学位论文修改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认真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完成全部修改意见后,进行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并修改完善论文格式。
(二)学位论文审核及查重
研究生通过平台提交学位论文及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合格的简明报告,经导师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作为学位论文终稿进入查重。查重不合格者,本批次答辩和学位申请终止。
(三)上交材料
研究生按照答辩后上交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整理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见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压缩包),并完成上交工作(答辩未通过者,由答辩秘书负责整理上交研究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如下:
1. 研究生按照答辩材料填写及打印须知的要求填写打印、装订整理上交材料。
2. 材料可以使用平台直接导出打印,如平台无法导出时,需参考对应材料 PDF模板填写,以保证不改变表格的原始格式。
3. 纸质版“天津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及学术诚信承诺、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页要求签名完整,签名日期为答辩时间。
4. 由研究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统一安排和收齐上交材料工作。
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 6月 20日
附件【附件2+研究生教育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导师用户).pdf】
附件【附件1+研究生教育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研究生用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