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学校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科大科字〔2014〕6号),现就申报2020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类别、强度及数量
1.科研课题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3万元;
2.科研课题重点项目:每项资助0.8万元;
3.青年拔尖人才项目:(1)人文社科类,每年立项数5项,每项资助5万元;(2)自然科学类,每年立项数5项,每项资助10万元;(3)每单位限报2项。
二、申报条件
1.校级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面向未取得博士学位的青年教研人员。凡已主持2项校级科研课题的教研人员、或有主持在研校级科研课题尚未结题的教研人员,不得申报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校级重点项目的如未通过专家评审,不再纳入校级一般项目的评审程序。
2.科研课题一般项目:申报人为学校中级(含)以下职称的教研人员;
3.科研课题重点项目:申报人为学校副高(含)以下职称的教研人员;
4.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龄应在40岁以下,并未获得过省级以上各类人才称号的青年教研人员;
(2)自然科学类申请人,必须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已发表1篇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申请人,至少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已发表1篇CSSCI论文;
(3)申请人至少已主持1项学校指定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学校指定项目列表见附件3)。
三、项目要求
1.校级科研一般项目结题时,至少应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省级学术期刊的论文;
2.校级科研重点项目结题时,至少应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2篇省级学术期刊论文;
3.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验收时,应达到科研项目和成果核心指标要求:
a.项目应满足以下指标之一(学校项目相关规定参见见附件3):
(1)获批国家级项目1项;
(2)获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
(3)获批省部级一般科研项目2项;
b.研究成果应满足以下指标之一:
自然科学类: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1篇被SCI二区以上收录的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2篇被SCI三区以上收录的学术论文;
(3)获江西省科学技术奖1项(排名前三);
(4)获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奖1项(排名第一)。
人文社科类: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校指定刊物(附件4)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排名前三);
(3)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项(排名第一);
(4)江西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排名第一)。
注:论文成果必须注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科研计划项目资助编号”,未注明的论文不得作为结题依据。同一篇论文不得挂多个校级科研项目编号。
四、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及《汇总表》(见附件2)。须严格依照“填表说明”要求规范填写,并将支撑材料以附件的形式与申请书装订成册。
2.申报人登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http://172.18.4.98/login.aspx),进入纵向项目-项目申报-申报计划进行申报(系统登陆初始账号和密码均为职工号)。
3.将填写完毕的《申报书》和《汇总表》放入以“校一般项目/校重点项目/校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学院-申报人”命名文件夹,打包成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在科研管理系统中上传。同时递交与科研管理系统中相同的《申报书》纸质文件一式五份至所在单位/部门。
4.申请人所在部门汇总、审核申报资格及材料真实性,对符合要求的材料于2020年10月16日下午4:00前,在科研管理系统中通过审核,并将所在学院申报材料5份、承诺书1份和汇总表1份签字盖章,交至科研处(红角洲校区图书馆八楼840室)。
5.科研处将到点关闭申报系统,逾期不候。
注:科研管理系统中未通过所在部门审核的材料,科研处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娜 李雪
联系电话:88539272(872)
科研处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