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名称: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职业技术教育学
考试科目代码:707
考试科目名称:教育学专业综合
一、考试性质
《教育学专业综合》考试是为招收教育学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掌握的教育学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教育学学科各专业优秀本科毕业生所能达到的及格和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招生专业方向确保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二、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
教育学部分(220分):
解释概念题:5题,每题4分,共20分
简 答 题:5题,每题20分,共100分
论 述 题:2题,每题50分,共100分
教育心理学部分(80分):
解释概念题:5题,每题4分,共20分
简 答 题:4题,每题15分,共60分
三、考查内容
《教育学专业综合》考试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学科基础课程,考试内容以教育学为主、教育心理学为辅。要求考生系统掌握教育学中的教育与人的发展、教育与社会发展、教育目的、教育制度、课程、教学、德育、班主任、教师、学校管理等,以及教育心理学中的学习心理、教学心理、差异心理等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