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制定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商学院成立“2024届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全面负责实施商学院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小平
副组长:丁明鲜、钟亚秋、刘娅、胡艳
成员:吕沙、陈春、汪瑞、何云、吴良平、吕品一、周敏
(二)工作小组
组长:丁明鲜
成员:李爽、贾宁惠、李岷韩
(三)监督小组
组长:钟亚秋
成员:陈淑华
为确保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与公平,全过程由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学院设立举报电话:
纪委书记办公室:84480712
党政办公室:84480719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的21个指标(其中基础性指标9个、奖励性指标7个、支持性指标5个),依据学生基数、2023届各专业学生考研(含出国)人数、A类学科竞赛获奖人数分配基础指标和奖励性指标到各专业;支持性指标对应分配到国家一流建设专业财务管理2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会计学和市场营销专业各1个、财务管理+大数据创新实验班1个。分配结果如下:
专业 |
推荐名额(人) |
会计学 |
5 |
会计学(ACCA) |
2 |
市场营销 |
2 |
工业工程 |
1 |
审计学 |
4 |
财务管理 |
4 |
财务管理(创新实验班) |
3 |
合计 |
21 |
备注:若某个专业的推荐名额未使用完,剩余名额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如何调剂到本学院其他专业。
三、“推免生”遴选条件、程序和办法
(一)遴选条件
严格执行学校的遴选条件。
(二)遴选程序
自接到学校通知起广泛宣传和动员,并按以下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1.2023年9月19日17:00前,学院接受学生申请,审查申请学生的报名条件。
2.2023年9月20日17:00前,学院根据审查合格者依据评价办法计算学生总评成绩和排名,根据排名优先原则,按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荐名单,名单一经确定,不再更改,并进行公示。
(三)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总评成绩=综合成绩+加分成绩
其中:综合成绩(百分制) =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 20%。
前三年的学业成绩计算方法:除了英语(因为有英语四级作为门槛且A、B、C类班学生学习内容有较大差异)、通识教育(素质教育)选修课(学生选课差异大,无可比性)外,学生修读所在专业教学计划里的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中,课程仅有有效成绩的,按照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计算;课程既有有效成绩又有无效成绩的,其课程成绩以零分认定为推免成绩;前三年成绩(等级制)中,优、良、中、合格、不合格折算成百分制计算,各等级分别对应95分、85分、75分、65分、55分计算。
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评定计算方式为准。同一专业学生因转专业等原因导致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分不一致的,统一按《四川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基本分75分做归一处理。
加分成绩严格按照学校的加分政策执行。
商学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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