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1月28日讯(记者罗欣 通讯员李杰)记者今日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湖北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已于2017年11月12日结束,全省报考人数为120774人,比2017年增加13638人,增幅为12.7%。其中报考学术型硕士人数为52494,比去年增加3455人,报考专业型硕士人数为68280人,比去年增加10183人。报考考生中应届生人数为76654人,比去年增加6690人。
2018年湖北共设置28个报考点。全省考点报名人数前三的是:长江大学9060人,华中科技大学8561人,武汉大学8357人。
在报名过程中,各报考点认真执行教育部和湖北省文件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验证。各报考点认真做好报名数据上传与下载,确保了数据的齐全、准确。今年我省报名及确认工作进展顺利,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7年12月23—24日举行。从2017年12月14日开始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如果考生忘记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可在下载开始前一周登陆报名网站(http://yz.chsi.com.cn)凭网报号和身份证号找回。
省教育考试院郑重提醒考生:
1.妥善保管自己的二代(三代)居民身份证。研考须识别考生身份证上的电子信息核试验身份。没有二代(三代)身份证或身份证上的电子信息无法识别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有身份证的考生须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身份证上的电子信息无法识别,或身份证遗失的考生,请尽快办理新的身份证。
2.遵纪守法,诚信应考。依照《教育法》有关规定,在研考中违规、作弊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考1—3年处理;触犯刑法的,送司法部门处理。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在研考中组织作弊的,或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或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自新修订的《刑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已18人因在研考中组织、参与团伙作弊或代考作弊被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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