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国资委,省直各厅(局)、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省属国有企业,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促进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五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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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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