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网球名星、两次温布尔顿赛冠军贝克尔,身上一切可以利用的地方都作了广告。
贝克尔使用的球拍和运动鞋是德国某公司的产品,为此,该公司每年付给他20万美元;由于穿上意大利某公司生产的运动服,并把那些标签贴在运动衣、裤子和球鞋上,贝克尔获得10万美元;他右手戴着一块瑞士的闪闪发光的广告手表,他又轻松地获得34万美元的收入。
在这场争夺贝克尔的广告战中,西德的巴登苏打公司有幸以17万美元的价格买到了贝克尔右袖上的一块位置,不甘落后的荷兰菲利浦公司,答应3年中付给贝克尔150万美元,这份广告合同签订后,菲利浦公司颇感伤脑筋的是如何在贝克尔身上找到一块空地方,而留给他们的只剩下贝克尔的右袖口了,这样一来,贝克尔仅广告收入每年为120—150万美元,人们称他为“网球王”与“广告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