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1009)
长春理工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
经教育部批准,长春理工大学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简称“圣机光大学”)合作举办光学工程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批准书编号MOE22RU1A20151708N),纳入国家高等学校研究生自主招生计划。
第一条 招生范围
中国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项目每年招生1次,每次不超过30人。
第二条 报名要求
学士学位证、毕业证,如果在递交申请之时尚无毕业证,可递交成绩单;
英语水平证明:入学需通过英语国家四级(425分以上),在进入圣机光大学前通过国家六级(425分以上)或雅思5.5分;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20日。
第三条 考核、录取规则
(一)学生递交申请
通过网上与现场两种方式进行填报入学考试申请书,申请表格在光电工程学院网站主页下载。
(二)入学考试
考试工作由长春理工大学具体负责组织,以笔试的形式在长春理工大学进行,笔试题目由中俄双方教师共同协商确定。
考试内容包括工程光学、光学设计、光学制造、光学测量、激光原理、光电检测技术等知识,试卷需用英文答题。
第四条收费标准
学费每年人民币4万元,两年共计人民币8万元。
第五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1-85582246
单位:长春理工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地址: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130022
联系人:徐老师
招生网址:gd.cust.edu.cn
第六条 教学与管理
(一)培养目标
本项目培养具有设计各种光学系统、光学系统仿真软件开发、光学元器件的设计与制造、光学图像处理、光学系统测试与光学工程中CALS战略的能力,有严谨求实的科学学风;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科技开发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研究方向
1、先进光学系统设计
2、光学先进制造
3、现代光学测试技术
4、光学工程中的CALS战略
(三)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本项目主要课程全部采用英文授课。学生第一学年在长春理工大学完成基础课学习,其中部分课程为圣机光大学教授主讲。并进行成绩考核,成绩合格者于第二学年7-8月份进入圣机光大学,完成论文的研究与撰写、论文答辩等教学环节。
每名学生入学后确定俄方和中方指导教师各1名。中方主要指导第一学年专业课学习,俄方主要指导第二学年实践与毕业论文工作。
(四)论文完成与答辩的程序及规则
每名学生需要按照教学计划在进行实习和完成科研工作期间进行专业毕业论文研究;专业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由圣机光大学的在编专职教师负责;
毕业论文的内容需符合圣机光大学相关教研室规定的专业研究类别;
论文答辩在圣机光大学进行;
国家考试委员会成员的确定须按照圣机光大学规定程序进行;
学生论文答辩的日期须按照教学进度表提前确定并通知所有参加人员。
(五)毕业证颁发
项目学生完成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即可获得圣机光大学毕业证书,授予“光学工程”方向的硕士学位。
第七条 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第一学年完成学业,但未达到必要的学分或外语水平考试,将终止学习,以退学处理,学费不退。
(二)完成两个学年的培养过程,如毕业论文未通过答辩,将发俄方结业证明,学费不退。
第八条其他
本章程由长春理工大学与圣机光大学联合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7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