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朋友圈
QQ
微博
取消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海文考研简章目录正文

中国民航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09-23 15:53 1215 来源:海文考研

为进一步规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厅〔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

我校列入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全日制专业(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为准。

二、学习方式和报考类别

我校仅接收推免生类型为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三、申请办法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3.获得本科就读学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符合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参见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和学生证。

2.填报《中国民航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有关个人信息。

3.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原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5.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学生工作部门或所在院系部门公章)。

上述材料请在报名申请后,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jszs.cauc.edu.cn/)“硕士考生登录”界面在线提交,账号密码见登录界面。


(三)申请流程

1.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前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s://yz.chsi.com.cn/tm/),向我校提出申请。

2.我校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申请人名单经招生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3.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由各招生学院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

四、材料审核

推免生申请材料由招生学院组织审核专家组进行审核,具体审核办法和工作要求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形成审核成绩。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

五、复试

各招生学院要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制订本学院的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办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复试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的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复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复试形式、时间、内容、具体安排由各学院自定,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取得推荐资格并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复试成绩相同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六、录取与公示

招生学院将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推免生录取资格。

我校将对完成网上录取程序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经查属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它

(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我校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

(二)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所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四)凡已被推荐接收的学生在本科毕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截止于2026年新生报到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2.有违纪处分记录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5.被推荐人存在其他事由,我校认为不适宜接收的。

(五)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八、联系方式与申诉渠道

(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及名称:10059中国民航大学

通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中国民航大学北校区北教15-214室 邮编:30030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4092146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www.cauc.edu.cn/yjsy/

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https://yjszs.cauc.edu.cn/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尹老师

022-24092135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程老师

022-24092407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

赵老师

022-24092907

航空工程学院

肖老师

022-24092406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高老师

022-2409282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宋老师

022-24092087

理学院

张老师

022-24092513

经济与管理学院

张老师

022-24092269

法学院

赵老师

022-24092534

外国语学院

刘老师

022-24095910

九、特别说明

本办法由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招生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9日

上一篇:河北中医药大学2026年招收推免生简章 下一篇:北京电影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关键词: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免费获取考研大礼包

称呼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邮箱
学历
微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