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审查
1.毕业证书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
4.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
①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②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在报到时提交以上所需材料,须提交一份“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及有关说明
(一)复试分数线
按照2018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
(二)复试考核内容
专业名称 代码 |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 | 复试内容(各科目满分100分)及所占复试成绩权重 | 复试 方式 | 备注 |
MPA专业学位125200 | 50% | 专业综合(40%) | 笔试 (闭卷) |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政治成绩达不到60分,不予以录取。 |
英语(10%) | 口试 |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 | 面试 |
政治(10%) | 笔试 (闭卷) |
(三)身体素质考核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复试期间携带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参加我校校医院组织的体检(已在复试日期近三个月内按同等规格体检过的考生,可在提交体检报告后免检)。
(四)复试时间安排见公共管理学院网站。
(五)复试组织与要求:
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
2.面试要有试题,有详细的考试提纲,并做好记录和录音;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分;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学院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
(六)一志愿考生复试
学院公布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七)调剂生复试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有关要求。
2.根据研究院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如果调剂生生源充足,一般按1:1.5比例差额进行分批复试。
3.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4.学院在调剂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指定的日期到我校参加复试。
(八)其他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参照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国家线(A类)。
三、拟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300×100×50% + 复试成绩 × 5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即60分以下)、政治成绩不及格(即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待录取资格。
3.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其他事项
1.复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未报到或考试迟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福建农林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