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三次复试工作安排 | ||||||||||||||||||||||||||||||||||||||||||||||||||||||||||||||||||||||||||||
2019-04-03 15:10 审核人: | ||||||||||||||||||||||||||||||||||||||||||||||||||||||||||||||||||||||||||||
一、参加人员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报考我校,且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1. 笔试 (1)专业综合笔试,测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2)外语听力笔试,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20分。 2. 面试 (1)外语口语测试,测试时间为5-10分钟,满分为10分。 (2)综合能力(含实践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20-60分钟,满分为20分。 3. 加试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为二张笔试卷,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1. 4月7日(星期日) 上午8:30-11:00资格审查,地点到各学院。
2. 4月8日(星期一) (1)上午8:00-11:30外语听力笔试及专业综合笔试,地点在各学院; (2)下午1:00-2:30外语口语测试,地点在各学院; (3)下午2:30-4:30综合能力(含实践能力)测试,地点在各学院。 3.4月9日(星期二) (1)上午8:00-9:00全体考生体检,地点在校医院(要求空腹); (2)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地点在各学院。 四、复试具体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和在校成绩单)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需交A4纸复印件),在初试报名现场确认时提示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未通过校验的考生还需携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提供长春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硕士研究生政审登记表(见附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审查当天(4月7日10:00-11:00),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教学综合楼1116室),过期不予以受理。 3.考生复试过程中均须携带准考证(可以再次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和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 4.考生需携带复试考务费255元(含55元体检费),须在报到现场通过二维码支付。 5.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0431-86168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