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按照学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1.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2.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各环节的考核,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占主体地位,负学术责任。
3.复试监督小组:开展复试监督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物理学招生计划细分至方向,其中01理论物理方向剩余统考计划5个,02原子与分子物理方向剩余统考计划7个,03凝聚态物理方向剩余统考计划26个,04无线电物理与磁共振(物理方向)剩余统考计划7个,05无线电物理与磁共振(化学与材料方向)剩余统考计划4个。
2.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确定相关招生学科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草案),由学校统一公布。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将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确定复试名单。在复试名单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接受调剂的学科的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学校不开放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3月28日。
复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物理楼。
具体日程安排等另行邮件通知,请考生留意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的通知。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考生须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3月23日16:00截止)。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3年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
报到时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查验。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面试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方面的考核:
(1)综合能力的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着力考查考生综合能力(科研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等)。满分400分。
(2)外语能力测试。复试时外语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一致。满分10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复试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七、调剂复试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本年度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7+复试总成绩×0.3)按招生学科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4.如果有某一方向第一轮复试名额没有录满,则开启第二轮复试。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参加第二轮复试。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
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分数线、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联系和监督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方式,电话: 021-54342934
电子信箱:qzwang@phy.ecnu.edu.cn
监督联系方式,电话:021-54342933
电子信箱:ecnuphy@phy.ecnu.edu.cn
十一、其他
本方案经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