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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3-04-18 16:56 2361 来源:海文考研

·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 20223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233号)《关于做好 2023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 20235号)《中南民族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稳妥做好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  一、基本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导师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不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成立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纪检委员、学科(专业)负责人等组成,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工作。

(二)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对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联合签署意见后,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程序

1. 确定复试名单

参照学院总体生源情况以及各专业(方向)需求,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充分协商,将学院各学位点专业(方向)招生指标和复试分数线公示如下:



12023年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学位点专业(方向)

拟招人数

2023年复试分数线

复试总分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120401

行政管理

10(含已录推免生)

340

47

71

120404

社会保障

6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7

计划名额合计

23

研究生复试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学院亦将通知复试考生本人,并告知复试时间、方式等信息。

2. 资格审查

考生按时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书( 2023 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我院在复试之前,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核对。我院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由招生单位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不同类别的复试考生须按照如下表格所列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材料内容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含普通本科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和高职高专毕业生)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网络教育本科生

准考证

身份证复印件

政治思想鉴定表(样表附后)

本科(或专科)成绩单(要盖章)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毕业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



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3. 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 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 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

5. 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招生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6. 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二)复试的形式、内容及要求

1. 复试的形式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

2. 复试的内容及要求

复试分为笔试、综合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应在相对独立的时段内分别完成,以保证复试效果。

复试总分 300分,其中笔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测试成绩满分各 100分。

(1) 笔试:考试科目以《中南民族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公布的为准。闭卷,考试时间为 120分钟, 满分为 100分。

行政管理复试科目:《专业综合》

社会保障复试科目:《社会保障概论》

土地资源管理复试科目:《土地资源管理综合》

(2) 综合测试

①综合测试着重考察:一是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二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三是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四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五是人文素养;六是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满分为 100分。

②以专业(领域)为单位成立面试小组。测试过程中采取专家随机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的方式。

3)外语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与综合测试一起进行。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水平测试,综合考查考生的阅读、翻译、听力和口语水平。 满分为 100分。

参加复试的每位考生综合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5分钟。

(3) 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除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考   试。加试科目以我校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为每科 90分钟,试卷满分为 100分, 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加试考试科目以《中南民族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一览表》公布的为准。

行政管理加试科目:①行政法概论②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社会保障加试科目:①公共经济学②社会保险学

土地资源管理加试科目:①土地资源学②管理学

3.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

复试内容

地点

331

下午

14:00-14:30

资格审核、交费

15号教学楼      15-812

14:40-16:40

笔试

15号教学楼  15-519

41

上午

8:30-12:00

综合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

行政管理: 15-517

社会保障: 15-518

土地资源管理: 15-519

4. 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 3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 30%

总成绩 =初试成绩 ×70+[(复试成绩 ÷3×5]×30

5. 复试其他要求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学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其毕业体检结论适用于复试环节中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3)学院将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4)复试名单确定后,学院将以电话方式或者网络通知每位参加复试的人员。复试人员可加 QQ群: 550411680,备注姓名及专业。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仔细审查考生提交的《中南民族大学 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生政治思想鉴定表》。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 调剂工作

1.接受调剂的专业为 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公共管理硕士( MPA

行政管理专业接受调剂的具体要求为: 调剂考生需达到 2023年国家划定的 A区复试分数线; 报考第一志愿专业为行政管理、政治学理论。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接受调剂的具体要求为: 1调剂考生需达到 2023年国家划定的 A区复试分数线; 2本科专业为土地资源管理、地理科学、 GIS及相关专业; 3报考第一志愿专业为土地资源管理。

公共管理硕士( MPA)接受调剂的要求为:达到 2023年国家划定的 A区复试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础要求的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3.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个小时,具体时间安排将在调剂公告中发布。

4.调剂程序按照研究生院公布的调剂公告中的规定执行。

5.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否则无效。

6.调剂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 200%

7.调剂复试时间: 4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学院网站调剂公告)。

六、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 180分,笔试或综合测试成绩低于 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考生,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由总成绩排名的后一名考生递补。

4.考生的民族成份以网报时填写的为准,虚假及复试时更改的民族成份无效。

5.“骨干计划”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6.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7.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所剩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8.被录取的新生如要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 51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招生单位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参加工作 12年,再入校学习,逾期不再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本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七、监督

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学校和学院的声誉,学院欢迎广大考生咨询监督。

咨询:杨老师  027-67842677

监督:陈老师  027-67841836

八、附则

1. 本办法由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2.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学校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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