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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数学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调剂拟录取名单

2023-04-17 16:01 2634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数学科学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第一批调剂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请见附件 1,本次不含推免生)。

1、考生拟录取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详细结果请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 https://zsgl.uestc.edu.cn/ksxt)查询。拟录取考生若申请放弃我院拟录取或已接受其他高校的待录取通知,将不得再参加我校调剂或被我校拟录取。

2、拟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学院反映。电话: 028-61831290,邮箱:  m athyjs@uestc.edu.cn

3、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审核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4、拟录取考生请于 0426日前在飞书上完成以下手续:

1)上传本人近 30天内二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点击查看《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要求 )。

2)上传《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 2),要求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相关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3)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上传本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强军计划除外)、《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附件 3)。考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两份)纸质原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院。

4)上传方式:飞书【工作台】 -【审批】 -【发起申请】 -【拟录取考生资料上传】( 点击查 看资料上传说明)。

5、档案与派遣

拟录取为 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调档函正式录取后发放)。因档案原因导致无法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拟录取为 定向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

考生的拟录取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在教育部审核后不再更改。如果考生因自身原因需要申请修改拟录取类别,请于 0426日前将书面签字的申请通过邮寄(顺丰或 EMS)方式提交学院(非全日制原则上录取为定向,由学院统一修改,不需再申请)。若因考生录取类别错误导致无法入学、培养、就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被拟录取的考生因参加国家各类专项计划须保留入学资格的,在学院拟录取公示期间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 12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

7、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 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 A1-504B

联系人:刘小琴  联系电话: 028-61831290  

电子科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20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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