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
2022
〕
3
号)、《中国药科大学
2023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
2023
〕
8
号)文件精神,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第一批次调剂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从
2023
年
4
月
12
日起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实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
025-86185281
;电子信箱:
cpuyzb@163.com
。
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为参加我校调剂复试,且未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调剂考生,按各调剂复试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调剂指标,根据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1:1拟录取名单。考生最终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考生最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未达到我校各学科门类“专业知识”与“综合测试”的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具有本学科 /方向拟录取资格。
我校后续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并结合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请拟录取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