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进行第一次调剂,公告如下:
一、调剂专业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83500 |
软件工程 |
085405 |
软件工程 |
二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各招生学院设定的调剂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如:学硕083500招生第四单元的考试科目为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在满足其他调剂条件的前提下,初试考 408 的考生可以调入该专业,而考自命题的考生不可以调入该专业。同时,数学科目单科成绩须大于75分以上(含75分)。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范畴
按相关规定,更改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任意一项均属调剂范畴,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调剂时间
2023年4月 6 日10:00 -4月7日10:00
四、学院联系电话:455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