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规定,同时结合医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一、复试原则
复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不低于1 :1 .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基本条件
满足招生专业国家分数线:
1.理学:外语成绩、政治成绩不低于38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7分;总成绩不低于279分。
2.医学:外语成绩、政治成绩不低于39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117分;总成绩不低于296分。
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一级学科 |
学科专业名称 |
初试成绩 |
1 |
144303200000015 |
理学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368 | |
2 |
144303200000013 |
348 | |||
3 |
144303200000031 |
331 | |||
4 |
144303200000012 |
330 | |||
5 |
144303200000007 |
317 | |||
6 |
144303200000019 |
311 | |||
7 |
144303200000020 |
细胞生物学 |
304 | ||
8 |
144303200000026 |
284 | |||
9 |
144303200000024 |
医学 |
病原生物学 |
359 | |
10 |
144303200000009 |
358 | |||
11 |
144303200000008 |
339 | |||
12 |
144303200000018 |
再生医学 |
336 | ||
13 |
144303200000002 |
320 | |||
14 |
144303200000029 |
315 |
四、复试安排
复试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东区)存济医学院271会议室 。
复试时间:2023年3月23日(周四)下午12:40
复试注意事项会另行通知参加复试考生。
五、资格审核
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试须提交有关材料的纸质版,材料如下:
-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红章,因疫情原因不能回学校盖章的请特别说明);
- 硕士入学初试成绩通知单一份 (下载网页版或截图均可);
-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硕士生复试个人简历及自述》(下载地址)https://med.ucas.ac.cn/index.php/zsjy/shuoshi/kaosheng(须有本人签字和相片,参加复试时请携带 6份纸质版);
-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硕士生复试政审表》(下载地址同上)
- 《中国科学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只填写个人信息部分)(下载地址同上);
- 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已发表或接收的文章、科研成果、专利等电子版。
复试前复试工作小组将对相关材料进行检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录取入学后,学院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审,材料不属实、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内容
- 业务能力考查:复试小组成员就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学科方向提问,主要考察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应变反应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 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英语的听说能力。
- 综合素质考核:通过交流、提问、查阅考生的基本材料等方式,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其他潜质、特长等。
七、复试成绩计算
- 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的平均值为复试成绩;
-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 初试成绩权重和复试成绩权重各占50%,加权计算出总成绩(录取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拟录取。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拟录取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纸质报告寄至学院,体检报告上须有本人相片以及体检部门骑缝章。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基本项目包括:内科、外科、抽血检查(全血及肝功能)、尿常规、胸片或胸透、心电图、腹部彩超。
九、录取规则
- 根据考生最终综合成绩及复试小组的意见确定录取名单,并在医学院网上公示,报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 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 缺乏诚信的考生,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十、工作监督
考生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由招生办公室核实情况后报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通知考生。
医学院复试监督电话:010-69672498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010-88256714 010-82640446
十一、其他
本规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科学院大学存济医学院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