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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23年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调剂说明

2023-04-11 16:58 2259 来源:海文考研

2023年,新疆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可以接收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范畴

按相关规定,更改报考单位、报考学院(系、所)、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任意一项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整到普通计划均属调剂范畴,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申请调剂。不接受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已复试不合格考试再次调剂申请。

(三)调剂时间

4月6号0点开始,学院开通调剂系统,不提前进行预调剂。

(四)调剂程序

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查询招生计划余额信息和调剂办法。

考生选择符合我院调剂报考条件的专业,填报调剂志愿。志愿提交后,学院在36小时内决定是否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及时确认复试通知并按学院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考生将收到学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未按时接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院不再为其保留资格。

调剂录取参照第一志愿录取办法进行。




                     新疆大学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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