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院接收校内外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公告如下: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位类别 |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接收调剂计划数 |
学术学位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5 |
专业学位 |
105300 |
公共卫生 |
29 |
二、调剂要求 与基本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和我院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5、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6、综合考虑考生初试科目、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等择优遴选考生进入调剂复试。
三、调剂安 排
1、学院将于2023年4月6日0:00 至4月6日14:00期间,开放“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志愿填报,并根据考生填报情况适时关闭系统(开放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请各位考生尽快完成志愿填报。
2、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照一般 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候选人,并通过调剂系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方可参加调入专业复试。
3、具体复试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复试方式及内容
学院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复试小组负责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在统一时间集中进行,由各学科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备查。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水平和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包括: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考查。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复试中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0.3 + 复试综合成绩×0.7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0%+外语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50%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总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调剂拟录取名单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将在调剂服务系统给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请考生在要求时间内确认,未在要求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调剂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六 、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监督电话:027-68754125
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监督电话:027-68758747
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