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一批)已经圆满完成。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批准,拟录取建筑学(0813)2人(建筑学(081300)和数字化设计与仿真(0813z1)各1人),城乡规划学(083300)4人,建筑学(085100)6人,城市规划(085100)6人。现将复试录取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4月1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止。考生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3年4月17日下午5点前以实名制并通过书面形式向城市设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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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拟录取的同学请以“报考专业代码+实名“申请加入“2023硕士拟录取新生工作群",群号:513716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