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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2023-03-31 11:23 3144 来源:海文考研

盐城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请查看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各学院将公布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并开展线上复试模拟演练和复试资格审查等工作。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相关通知信息,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原则上4月4日前完成

调剂考生复试:原则上4月6日-4月30日前

二、复试准备

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于3月28日正式开通,支持网页和手机双机登陆(https://yjsgl.ycit.edu.cn/pas)。

考生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仔细阅读附件《盐城工学院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操作手册》《盐城工学院硕士研究生现场复试系统操作手册》提前学习、熟悉操作流程。

2.严格遵守附件《盐城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要求及行为规范》(网络远程复试考生使用)

3.及时按照附件《盐城工学院复试考生材料提交清单》以及学院要求准备线上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材料审核前须缴纳复试费用80元( 缴费须备注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现场复试考生通过线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审核通过后及时通知考生下载复试准考证。考生凭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学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资格审查纸质材料。

4.网络远程复试以双机位进行,请提前使用两个手机号分别在电脑端、手机端注册腾讯会议账号。

    用于面试设备(主机位):一台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外接高清摄像头和外接麦克风),建议不要使用mac操作系统的电脑,不可以使用耳机。若电脑扬声器声音较小,可配置音箱。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一部智能手机,建议准备手机支架,将手机通话功能关闭或设置为来电转接或使用来电拒接功能软件屏蔽来电,避免干扰复试,影响复试效果。同时将手机屏幕锁定设置成“永不”,避免手机息屏或有来电影响复试。

三、 网络远程 复试模拟演练

各学院将按复试小组分批次组织所有考生进行线上复试设备调试、实施环境、考试纪律等相关模拟演练。考生须在正式复试前完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

录取 工作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盐城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其中,所有考生复试前须认真阅读并签署 附件《盐城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纪律强调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含考生)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严禁考试作弊。对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进行处理。

六、信息公开

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复试安排请及时关注各招生 学院 官网。

 

 

                                                                     盐城工学院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盐城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盐城工学院2023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组织与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统筹指导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管理部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

2.统筹和协调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开展,指导各学位点依托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3.指导研究生院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校领导或校党委常委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常务),纪检委员、导师及学科方向负责人等任组员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工作职责为:

1.负责遴选良好师德师风、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2.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复试比例、复试方式、分数线、复试科目测试与综合能力考核实施方案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上网公布。

3.负责组织复试科目测试题库的命题(评卷)工作。复试科目名称及命题范围应依据《盐城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内容确定,题库的题型和题量需符合复试要求,试题及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评卷)人员信息对外保密,题库相关材料要指定在编在岗专职人员管理。

4.负责填报复试结果汇总表(含考生复试科目测试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加试科目成绩等)。

5.负责对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命题、评卷及其他后勤保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和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性。

(三)学院资格审查小组

各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担任,组员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秘书和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教师构成,不少于3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工作。工作职责为:

1.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负责建立考生个人复试档案,包括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和各项复试考试材料,以备核查和存档,对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至考生毕业,对未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存一年。

(四)学院复试小组

各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等具体情况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包括导师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该小组复试的专家组成,另配备秘书和工作人员各1人。复试小组应集体研究复试具体办法和程序,结合生源特点,根据不同类型的研究生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制定方案,确保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工作职责为:

1. 负责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的专业课科目测试以及综合能力考核工作。同一复试小组面(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面(测)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2.负责当场评出考生的专业课科目测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并由秘书填写《盐城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情况表》,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材料经所有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后妥善保存。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中调剂条件相关内容执行。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

5.调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盐城工学院志愿(网址:https://yz.chsi.com.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工作人员登陆调剂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3.各学院组织考生参加复试,并向研招办报送拟录取名单。

4.研招办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考生登陆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及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所属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方式

我校按照同一招生学院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院采用现场复试,需要接收调剂生源的学院可自行选定复试方式并报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复试方式包括:网络远程复试(简称“线上复试”)或现场复试方式,线上复试具体操作详见《盐城工学院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版)》现场复试具体操作详见《盐城工学院硕士研究生现场复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版)》

(三)复试内容

1.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复试满分为300分,其中复试科目测试满分为150分(MPAcc会计专业综合100分,思想政治理论50分),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50分。

(1)复试科目测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现场复试采用笔试,每门专业课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MPAcc会计思想政治理论闭卷考试时间为1小时。线上复试采用口试,内容仍为原专业课科目笔试相关内容,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分钟。

(2)专业综合能力考核:采取复试教师与考生问答的形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其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分钟;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考查满分100分,线上复试考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

2.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开卷)。主要考察考生对理论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一定拓展能力。考生可以查阅书籍、教材、词典及其他纸质版参考材料,不得借助手机、电脑等设备通过网络搜索资料,违者以作弊论处。加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流程

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规定进行审核。在复试前要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各学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结果负责。

2.复试。线上复试采取“一平台”(盐城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腾讯会议))、“双机位”、“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科目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考生线上复试的具体要求详见《盐城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要求及行为规范》,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现场复试要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提供人事、政工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结论,须加盖印章并按照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进行提交。

4.心理测试。考生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扫码进入测试。

5.复试材料存档。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需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及记录工作。复试结束后,须将复试记录统一交研招办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各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尽快将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排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公示。

7.体检。拟录取后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须按照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日程安排进行。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五)复试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

(六)破格复试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我校一志愿专业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具体破格程序经学校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布和开展。

(七)其他工作

1.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到学术学位使用。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实际复试(含调剂)生源情况与录取进展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各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所确定的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复试科目命题(评卷)小组、网络技术服务人员等名单,以及有关复试工作安排应于复试开展前1天报研招办审核备案。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要求及加分值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交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

4.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须在盐城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复试准考证,考生可凭借复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学校参加现场复试确认,并提交资格审查纸质材料。参加线上复试的考生和现场复试考生系统提交材料程序一致。

5.考生复试须签署《盐城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6.复试现场配备网络技术支持人员,及时应对复试中可能需要的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确保网络及相关设备运行正常。

7.健康管理。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个人卫生健康管理,严格做好自我防护。线上复试要安排独立、无干扰的复试场所,保证必要的通风。对借用的考试设备要进行必要的消毒,避免到公共场所参加复试。

、录取工作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须提供资格审查阶段所有纸质原材料,我校将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下同)、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日制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学习,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综合成绩计算

MPAcc会计专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3×30%

其他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3×30%

(三)录取原则

1.各学院按各专业(研究方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排定名次;其中:一志愿考生、调剂生顺序分类排列。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加试成绩及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公示与监督渠道

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本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c.ycit.edu.cn/zsgz/tzgg.htm)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监督电话: 0515-88298662(研招办),0515-88168329(纪委监督)。

七、本办法中的政策和程序如与上级招生管理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负责解释。                     

盐城工学院研究生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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