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我校硕士招生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学校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部署和监督检查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本院系的复试考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召开学院所有复试教师工作会议,进行复试工作培训,使复试教师了解复试办法、明确复试要求和工作责任、掌握复试方法和流程,保证质量;负责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复试工作人员须对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复试小组名单、考生分组情况、考生成绩、考生个人信息等保密;负责组织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须由学院统一妥存备查;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复试考生数量,按需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对考生评分标准须严格统一。
(四)复试小组成员由复试小组组长选定,成员人数至少五人,其中至少需有一名熟练掌握应试考生相应语种的教师参加外国语的复试工作(视需要可适当增加人数,也可约请相应外语教研室的教师参加),并需另指定一名秘书记录本小组考生复试问答情况,复试记录连同复试结果经复试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备查。每个复试小组设联络员一人,负责联系候场考生、测试音视频、审查材料等工作。
(五)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名单、专业复试小组名单、其他工作人员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备查。
(六)学校成立由纪检人员组成的复试监督小组,对各学院的复试程序以及学校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研究生教学督导随机巡查各复试工作组。
三、复试准备及要求
渤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线下与网络远程线上复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认真阅读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通知
考生须认真学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复试安排和要求,及时查阅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二)做好网络远程复试软硬件等准备和测试
1.网络复试平台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为主选平台。系统使用说明详见 。
2.钉钉、腾讯会议或其他为备用平台,因考核内容不同,各招生学院网络复试备选平台所需设备可能会有所差别,具体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3.设备及环境要求
(1)我校采用双机位面试:“第一机位”,即用于面试的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者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用于采集考生音频、视频,位于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配有摄像头),位于考生侧后方45°,确保考生考试屏幕能够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成员看到。效果图如下。
(2)模拟测试:请考生提前安装并熟悉相关测试平台的使用方法,确保网络畅通和设备正常运作。我校将提前组织演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招生学院相关通知。
4.网络复试考场规则
(1)考生应尽可能选择独立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全程,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整洁,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否则复试无效。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双机位”涉及的硬件设备的电脑桌面以及手机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配合考务人员做好身份识别和信息比对等工作。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
(2)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3)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请考生提前按报考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并在提前开展的在线报到过程中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因网络或设备故障中断的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由现场复试小组确定继续、重新或者终止复试。
(4)请考生全程正面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间位置,不得佩戴耳机。
(5)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对网络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和截屏,复试内容不得向第三方传播或寻求帮助。
(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5.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为防复试作弊,考生须配合身份审查核验工作,复试过程中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复试过程中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公平公正。
学院负责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要求上传或展示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考生所提供材料全部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对不提交必要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九项: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初试准考证。
(2)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无此证明者不予复试。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提交报考时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渤海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
(6)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渤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见附件2)。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渤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复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9)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专家推荐信等。
注:第(9)项用于综合能力水平考核的补充材料,考生尽可能提供。
所有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均应在复试前通过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提交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调剂考生复试时远程提供审阅。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6.复试方式及日程安排
复试工作拟于2023年3月23日至4月25日开展。2023年4月25日前完成所有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请符合资格考生及时联系相关学院,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复试。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别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
学院 |
复试方式(一志愿) |
复试方式(调剂) |
备注 |
法学院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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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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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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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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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
线上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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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
线上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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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线上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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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 |
线上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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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
线下(松山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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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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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
线上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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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线下(松山校区)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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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 |
线上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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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
线上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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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线上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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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
线上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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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线上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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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学院 |
线上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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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线上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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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线上 |
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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