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 总体原则
1.严格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文件要求,坚持立德树人,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着力选拔德智体美劳兼备的高层次人才。
2.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利益,确保公平公正。
3.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 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校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相关规定和办法,确定基本原则及复试录取方案等,并组织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实施细则,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学科(专业类别)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三、 考生进入复试考核的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执行全国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我校2023年“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要求总分不低于230分。
(二)调剂考生
在保证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础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调剂生源,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视为相同。
5.我校不接收破格调剂考生、英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四、复试内容与方式
(一)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到所在学院进行复试报到,所在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必须从严掌握。
1.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应届生包含按期毕业、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非应届生包含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2.验证学籍(学历)。各学院必须要求考生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验证学籍(学历)信息并提交截图,学院进行验证。中国研招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后台也有考生学籍学历验证名单,可供参考。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4月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并留取考生相应证件复印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学历(学籍)审核注意事项请见附件)
3.填报复试表。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2023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4.其他材料。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交参加复试所在学院,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我校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三部分,满分270分。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复试内容。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可与面试结合进行,也可单独组织考核,满分50分,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方案。
3.面试
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学术道德品质、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治学态度、科技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具体分为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三个部分。满分120分,其中专业面试7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50分。
(1)各学院应在复试时向复试录取小组提供考生提交的由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报考方向复试小组进行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本项只考查是否合格通过,不作量化计分。同时学院将考生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提供给复试录取小组。
(2)“专业面试”内容应当量化,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治学态度、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表达礼仪等。面试中由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名考生现场打分并给出评语,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面试过程中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全程进行录音录像。考核成绩表、考生作答记录及现场录音录像须保留备查。每名考生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每名考生接受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时间不少于4分钟。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安排。
(四)心理测试
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开展心理测评,心理测试工作由学院安排。
五、复试时间
从3月24日起各学院组织复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各学院自定。
六、录取
(一)以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以综评成绩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 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规模。
(二)综评成绩算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复试考核各成绩之和)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最后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初试、复试成绩权重比例为: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
其计算公式如下:
综评成绩(百分制并取两位小数) =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 * 权重比例 + 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 * 权重比例
(三)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统一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规范执行加分政策:按照国家政策严格执行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
七、监督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ua.edu.cn/)。
3.实行复议制度。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后一周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4.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接待咨询电话:010-80799079;监督、申诉电话:010-80765056;监督、申诉邮箱:buayzb@163.com;受理举报部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处、监察专员办公室 ,地址: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7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一)新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相关文件不符,以后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