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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03-24 18:09 4932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3〕3号)及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风景园林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相关工作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管理

复试和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从严把关,确保生源质量。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面试工作小组、笔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及考场巡视工作;面试工作小组、笔试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学院将各工作组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和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推免人数

(不复试)

复试人数

复试分数线

招生计划人数

(含推免生)

083300

城乡规划学

1

12

351

11

083400

风景园林学(工学)

2

22

316

19

097300

风景园林学(农学)

1

26

281

22

095300

风景园林

10

(全日制01方向)

183+2

(01方向)

13

(02方向)

331

(01方向)

334

(02方向)

全日制:

01方向:89+2(士兵计划)

02方向:10

非全日制:40

三、复试准备资格审核

考生须于2023年3月27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491204362@qq.com(扫描PDF,文件大小不超过8M,扫描文档按序排号):

①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本人手写签名);

②本人准考证;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④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⑤大学期间历年成绩单;

⑥反映本人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竞赛、论文等,详见学院相关要求);

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照片。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请复试考生于2023年3月25日前加入复试交流QQ群:

083300城乡规划学:327617148

083400风景园林学(工学):489695308

097300风景园林学(农学):467436048

095300风景园林(01方向):272306203

095300风景园林(02方向):475471543

请考生以报考的“专业代码+考生编号后四位+实名”申请入群,否则不能通过审核!

四、复试方式与要求

2023年本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

(1)笔试

①083400风景园林学(工学)、095300风景园林(01方向):风景园林建筑设计,3小时;

②097300风景园林学(农学)、095300风景园林(02方向):园林植物综合,2小时;

③083300城乡规划学:城市设计,3小时。

(2)面试

考核相关专业知识、外语能力、创新思维、科研潜质、应变能力及综合素养等。考核形式包括:

①个人陈述:可包含个人简介、学习经历、科研成果、荣誉奖项、报考陈述等内容;

②专家提问:面试小组随机提问1-2个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五、参加考生需准备的答题用具

考生需准备以下用具:

(1)笔试

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②园林建筑设计(快速设计)、城市设计(快速设计):黑色绘图笔和 色无框 A2 空白绘图 纸2 张(1张备用)及其他作图工具;图面须上色,工具、表现方法不限;

③园林植物综合:黑色签字笔;

除上述用具以外,考位上不得出现与笔试无关的物品。

(2)面试

除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之外,考生进入面试现场时不得携带其他物品。

六、复试时间与地点

(1)笔试

时间:2023年3月28日(周二)晚6:00开始

地点:待后续通知。

(2)面试

时间:2023年3月29日(周三)

上午8:30开始(城乡规划学083300、风景园林学083400、风景园林学097300);

下午13:30开始(风景园林095300)。

地点:第五教学楼,具体教室号待后续通知。

七、考试纪律

(1)保密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须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2)诚信复试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让他人为自己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故意制造考场意外情况以获取重考机会的行为都将触犯法律、法规。在复试过程中有任何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相关文件

①《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

②《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3〕3号);

③《2023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复试专业笔试考核和面试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0.8+复试总成绩(折合成100分制)×0.2

学院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单科成绩不达60分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办法

按照学校《2023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①全日制专业考生可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

②调剂考生必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全日制转非全日制考生进行学习方式更改的申请及录取工作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完成;

③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前,拟调剂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生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书及定向就业合同。

十、监督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学院复试监督电话(学院党委办公室):025-85485099

邮箱:king@njfu.edu.cn

十一、其他事宜

除上述规定外,考生须认真阅读《2023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南京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严格按照学校及本院的各项规定参加复试。

 

风景园林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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